分析本項目關聯產業所屬行業發展現狀、產業鏈供應鏈、市場環境和容量、發展前景等。
結合項目區域實際,分析本項目關聯產業發展現狀基礎與優勢、產業發展條件具備情況、市場需求與預期等。
(2)建設內容與方案
提出關聯產業地點及范圍、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主要產出等。
相關要求:
①關聯產業應符合市場準入、產業規劃等政策要求。
②關聯產業應契合當地社會經濟發展實際,為項目區域發展空間大、項目收益佳、反哺能力強、市場預期好的優勢產業或特色產業。
(三)要素保障分析
對項目內容中涉及的規劃政策、用地用海、資源能源、環境權益、人才技術等要素開展可獲得性分析。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強化項目可落地性。
1. 規劃政策
分析項目內容與現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劃及政策目標的符合性,包括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以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等專項規劃;擴大內需、共同富裕、鄉村振興、生態環境、節能減排、碳達峰碳中和、產業政策與行業準入條件等政策目標。提供項目規劃政策的符合性情況表。
2. 用地用海
項目涉及用地的,明確并列表說明項目內容涉及場址的土地權屬類別、占地面積、土地利用狀況、取得土地方式、土地獲取成本等內容。
項目涉及用海用島的,明確用海用島的方式、具體位置和規模、權益獲得方式及獲取成本等內容。提供項目內容空間落位圖,含土地利用狀況等信息。
3. 資源環境
分析區域資源環境要素對本項目的保障情況,包括水資源消耗、能耗、碳排放強度和污染減排指標控制要求等。項目收益涉及土石料、淤泥、泥沙、優質表土及鄉土植物等剩余資源利用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依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處置,需分析本項目實施主體獲得原料及加工銷售等經營權益的可行性及成本。自然資源要素配置要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意見》(自然資規〔2019〕6 號)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執行,不得以環境治理名義行資源開發之實。
項目涉及取水調水、光伏上網指標的,需分析指標的可獲得性。分析相關權益歸屬 EOD 項目實施主體的可行性。分析涉及相關資源環境權益的獲得方式及獲取成本。
(四)項目組織與管理
1. 項目組織實施方式
EOD 項目應采用競爭性方式確定實施主體,并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實施主體負責項目投資建設與運營管理。結合項目實際,明確提出確定項目實施主體的具體方式。明確項目實施主體的能力要求 ,尤其應強化項目實施主體的產業投資與經營能力。積極鼓勵民間資本參與。
2. 建設期及進度安排
明確項目建設期,原則上不超過三年。明確項目內容實施計劃及前期工作進展情況,提供項目內容實施年度計劃表。
3. 運維經營管理計劃
對于運營服務類項目內容,明確擬建項目運營服務內容、運營服務標準、運營服務計量和運營維護與修理方案等,評價運營服務質量和效果可達性。如生態環境、文旅康養等運營維護內容和標準、計量和維護方案等。
對于產品生產類項目內容,基本確定項目的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原材料供應保障、燃料動力供應保障以及維護維修方案等,評價生產經營有效性和可持續性。如農業產業農產品產量、質量保障方案等。
(五)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
1. 投資估算
依據項目內容,對項目建設所需投入的資金即項目總投資進行估算,包括建設投資、建設期融資費和流動資金。說明投資估算編制依據。明確建設期內分年度投資計劃、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資計劃等事項。
相關要求:
①對 EOD 項目整體開展投資估算,明確生態環境治理內容的投資額度及投資占比。
②項目投資應包括土地、資源等獲取成本。若不包括,應說明土地、資源等獲得方式,且合理可行(如為租賃,建設期費用納入項目投資,運營期費用須納入項目運營成本)。
③投資估算應科學客觀,依據充分。參照國家、行業相關投資定額標準,對照本地類似工程,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案例比較等方法,估算各項目內容投資。
④項目投資估算結果應與行業水平相當。
⑤生態環境治理內容投資規模原則上應與生態環境改善后關聯產業增值收益大致相當。
2. 資金籌措
明確資金來源及構成、項目資本金籌集方式和比例、項目融資來源及渠道。
相關要求:
①不得含有政府資金投入,包括中央財政資金、地方財政資金等。以政府資金實施的內容,不納入項目范圍,確保項目為企業投資項目。
②不得含有任何形式政府中長期支出責任和融資擔保等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事項。
(六)財務分析
1. 運營成本估算
對生態環境治理運營維護成本、產業運營成本等項目運營成本開展測算。說明測算依據。
相關要求:
①運營成本估算應科學客觀,依據充分。
②避免項目運維成本漏項,估算結果偏低,如部分生態環境治理運營維護成本未納入項目運營成本等。
③避免簡單采用比例系數法計算,不滿足深度要求。
2. 項目收益估算
對項目實施主體在本項目的生產或服務經營過程中獲得的預期收益開展測算,包括產業收入、資產經營收入等。說明測算依據,并充分考慮市場與運營風險。
相關要求:
①項目收益的測算應開展盡職調查,依據充分。避免為追求項目資金平衡而虛列收益、虛高測算、不切實際。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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