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貴州省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正式結束對貴陽貴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此次督察為期12天,督察組通過聽取匯報、個別談話、走訪問詢、受理舉報、查閱資料、現場核查、問題移交等方式,堅持問題導向,對貴陽市委、市政府,貴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有關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問題整改、履職盡責、機制建設、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進行了督察。督察期間,督察組共與貴陽貴安22名市級領導、25名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進行了個別談話,對3個部門和單位開展走訪問詢,調閱資料41500余份。對2021年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信訪件辦理情況電話回訪40件,回訪滿意率90.00%,對本輪交辦信訪件辦理情況現場核實6件。對貴陽貴安13個區(市、縣、開發區)開展現場檢查并走訪群眾,現場檢查點位221個,走訪群眾9名。發現了一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強化了警示震懾作用,推動了問題整改。
督察組進駐期間同時開通了群眾投訴電話和設立來信舉報郵箱,受理群眾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并每日通過貴陽貴安“一臺、一報、一網”(電視臺、黨報、政府網站)等媒介發布公告。11月15日至11月26日,督察組累計接到群眾舉報346件(來電333件,來信13件),其中,反映生態環境問題有效舉報179件,重點關注1件,重復投訴37件,轉交貴陽貴安辦理142件。
從區域分布看,南明區29件、云巖區26件、觀山湖區24件、白云區20件、花溪區12件、烏當區10件、經開區8件、貴安新區7件、雙龍航空港經濟區6件、清鎮市5件、息烽縣1件、高新區1件、修文縣0件、開陽縣0件、綜保區0件(其中案件編號為D20231122001涉及貴陽市云巖區、觀山湖區、白云區、經開區、花溪區、清鎮市;案件編號為D20231124001涉及貴陽市觀山湖區、白云區、烏當區);從污染類型看,涉及噪音污染問題68件、油煙污染問題28件、垃圾污染問題27件、大氣污染問題27件、生態破壞問題17件、揚塵污染問題16件、水污染問題15件、土壤污染問題1件、其他問題9件。
截至11月26日,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問題已辦結55件,正在辦理87件,責令整改18家,立案處罰6家,罰款3.5041萬元,立案偵查0件,拘留0人,約談0人,問責0人。
進駐督察結束后,督察組將形成督察報告向貴陽貴安反饋,對已經交辦、待查處落實的群眾投訴舉報問題,督察組將持續督促落實整改工作,確保群眾投訴舉報的生態環境問題能夠查處到位、整改到位。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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