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核與輻射應急體系。建立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響應體系,完善輻射應急機構聯動機制。完善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應急培訓、演練,提升妥善應對突發事件快速反應能力。推動市級輻射事故應急平臺建設。按照京津冀一體化要求,做好跨區域核與輻射事故協同聯動。加強核與輻射應急響應必要的應急物資配備。
五、強化環境風險預警防控與應急
加強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強化噪聲污染防治,開展聲環境功能區評估與調整,優化聲環境監測點位布局,將噪聲影響作為空間布局、交通運輸、項目建設等重要考量因素,提升建筑物隔聲性能,落實降噪減振措施。推動鋪裝低噪聲路面,采取隔聲屏障、建筑物隔聲、禁鳴、限速、車型限制等綜合防治措施,有效降低交通干線對群眾生活的影響。嚴格夜間施工審批并向社會公開,強化夜間施工管理。加強文化娛樂、商業經營等社會生活噪聲監管整治。持續開展“安靜小區”創建活動。積極爭取國家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建設,鼓勵科研機構開展生態環境與健康基礎研究,探索開展居民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監測。
加強環境風險預警防控。以涉危險化學品、涉危險廢物、涉重金屬等行業企業為重點對象,以臨港經濟區、南港工業區等化工、石化企業聚集區為重點區域,開展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建立風險源清單,實施分類分級風險管控,統籌推進重點行業區域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和風險防控。強化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實施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制度,實現涉危涉重企業電子化備案全覆蓋。修訂完善市、區兩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健全完善跨區域應急物資調配機制,實行應急物資數字化管控。推動重點區域流域建設環境應急實訓基地。
第八章 深化改革創新 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堅持深化改革創新,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責任體系,強化環境治理監管、法治、市場、科技政策體系,提升生態環境信息、監測、執法、宣教、應急能力,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一、健全責任體系
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的責任體系。各級黨政領導干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專業知識培訓,增強統籌發展和保護、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扎實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組織開展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度。
健全企業主體的責任體系。組織開展重點行業企業法人代表、環境管理人員環境保護法律政策技術專題培訓,提高企業環境保護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企業污染治理主體責任落實督查檢查制度,探索推行污染排放量較大企業、環境污染治理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報告制度。通過財稅、信用、價格、信貸等市場機制,推動企業落實治污主體責任。
健全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責任體系。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各類社會團體和生態環保志愿者作用,暢通和規范社會公眾參與生態環境治理途徑,完善環境污染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強化社會監督。開展生態環境科普活動。加大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力度,增強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
二、完善政策體系
完善環境治理監管體系。健全排污許可制管理,實施固定污染源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加快推進環評與排污許可融合銜接,推動總量控制、生態環境統計、生態環境監測、生態環境執法等管理制度銜接,逐步將排污許可執行報告作為固定污染源統計數據來源,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強化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監管執法,試點開展以排污許可證為依據的“審計式”執法監督、監測監管。實施基于環境質量改善的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推動完善非固定污染源減排管理體系,著力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健全污染減排激勵約束機制。推行工業園區單位面積、重點行業單位產品污染排放強度監測評估體系。落實國家政務誠信建設要求,建立環境治理政務失信記錄,強化環保政務信用信息使用。推動強制性環境治理信息披露,督促上市公司、發債企業等重點企業全面、及時、準確披露環境信息。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依法依規實施分級分類監管。
完善環境治理法治體系。完善生態環境法規標準,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加強節能降耗、減污降碳標準建設。健全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加大對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偵辦、起訴和審判力度。推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與行政處罰、刑事司法以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有效銜接。
完善環境治理市場體系。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環境治理與服務投資、建設、運行。規范市場秩序,健全環境監測機構質量控制管理體系,探索環境治理企業分級評估評價機制。創新環境污染治理模式,推進工業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開展鄉鎮(街道)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環境治理整體解決方案、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試點。穩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在大氣污染重點行業、水污染重要流域探索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嚴格落實國家差別化電價政策,實施高污染企業懲罰性電價機制、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建立穩定的市、區兩級環境治理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制定實施生態保護補償辦法,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支持生態保護修復建設、環境治理重大工程以及環境治理基礎能力建設。
完善環境治理科技體系。加大生態環境科技創新服務力度,強化企業生態保護科技創新的主體地位,完善生態環保科技人才培養機制,激發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科技創新活力,建立多元化科技創新投入機制。加強污染成因、機理等基礎性研究,開展新污染物等典型環境問題調查性與研究性監測。聚集生態保護修復重點領域和環境污染治理重要問題,集中力量攻克一批生態環境核心技術,加快建設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減污降碳技術示范工程。充分利用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促進生態環境科技成果推廣。培育和壯大環保產業發展,健全生態環境技術服務體系,形成一批生態環保龍頭企業。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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