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沿海生產生活污水治理。加強沿海地區工礦企業和污水處理廠等重點固定污染源的污水治理和尾水排放控制,提高脫氮除磷能力和效率,加強達標排放監管和氮磷在線監控。加快補齊廈門、寧德等沿海設區市,以及福清、福鼎、詔安等沿海縣(市、區)污水收集處理和尾水排放基礎設施短板。近岸海域匯水區內的縣級及以上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面穩定達到一級A及以上標準,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含總氮、總磷因子)。廈門、泉州等沿海地區,在確保污水穩定達標排放前提下,優先將達標排放水轉化為可利用的水資源,就近回補自然水體,推進區域污水資源化循環利用。
深化海水養殖污染防治。全面落實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制度,鞏固超規劃養殖清退成果,開展海水養殖容量調查評估,實施“以水定產”,嚴格落實依規持證養殖。實施重點海域水產養殖綜合整治,逐步調減近岸、港灣小網箱養殖,支持發展深遠海大型智能化養殖和貝藻類養殖。積極推廣環保型全塑膠漁排和深水抗風浪網箱,發展綠色生態健康養殖模式。持續關注海水養殖的累積性污染問題,支持重點養殖產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研究,為制定海水養殖尾水排放地方標準奠定基礎。
強港口和船舶污染控制。嚴格執行船舶污染排放標準,加大對不符合排放標準船舶的改造力度。無法達標排放的新建船舶,不予辦理船舶營運證。推進港口碼頭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提升船舶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生活污水及垃圾和壓載水等接收處置能力。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處置聯合監管制度,打通船舶、港口和終端處理設施之間的勾聯集疏。船舶水污染物根據水路運輸特點和污染物特性實施分類管理。開展美麗漁港建設行動,分批分類開展漁港碼頭環境綜合整治,持續推動漁港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建立健全漁港油污、垃圾處置回收體系。大中型漁船繼續推行配置“兩桶”,實行漁船廢油和生活垃圾回收制度。
第二節實施海洋生態保護修復
加強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嚴守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將東山濕地等亟需保護的重要濱海濕地和重要物種棲息地納入海洋特別保護區,加大海洋特別保護區和無居民海島保護區建設力度,推進海洋公園選劃與建設。全面加強各類海洋自然保護地監管,加快各類基礎設施和管護設施建設,提升管護能力。加大珊瑚礁、紅樹林、重要濱海濕地等典型生態系統、三場一通道(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和重要漁業水域的保護力度,加強候鳥遷徙路線和棲息地保護,開展興化灣、泉州灣、廈門灣、東山灣、閩江口、三都澳等6個重點海洋生態區保護修復,促進生物多樣性保護。開展海洋生物多樣性調查和監測,建立健全海洋生物生態監測評估網絡體系。開展近岸主要海灣(灣區)中華白海豚、中國鱟等特色物種及其棲息地的調查、監測和保護。
強化濱海濕地保護與整治修復。嚴格管控新增圍填海,除國家重大項目外,全面禁止圍填海。嚴格落實《福建省濕地保護條例》,實行總量控制、名錄管理和分級分類保護制度。堅持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為輔,系統推進受損退化濱海濕地生態修復和綜合治理,推進“藍色海灣”整治行動項目和濕地修復工程。加快推進圍填海項目的生態修復。開展同安灣、興化灣濱海濕地和閩江口、九龍江口、漳江口等河口濕地的保護修復。
大力開展紅樹林保護與修復。依法清退環三都澳、閩江河口、泉州灣河口、九龍江口、漳江口等紅樹林保護地超規劃養殖,恢復生態功能。統籌開展現有紅樹林生態系統中林地、潮溝、林外光灘、淺水水域等區域的修復和互花米草治理。在適宜恢復區域營造紅樹林,在退化區域實施撫育和提質改造,提升紅樹林生態系統質量和功能。到2025年,營造紅樹林675公頃,修復現有紅樹林550公頃。
推進海岸線保護與修復。建立自然岸線臺賬,每年分解下達自然岸線保有率要求,確保2025年全省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國家要求。嚴格保護漳江口、九龍江口紅樹林,東山珊瑚礁,閩江口、興化灣、泉州灣河口濕地等典型生態系統岸線。加強環灣受損岸線整治提升。排查非法、散亂、低效的生產岸線,逐步有序修復為自然岸線。推進侵蝕岸線修復,強化砂質岸線岸灘保護和修復,推進福州、廈門等砂質海岸生態修復。探索設立海岸退縮線制度。
強化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嚴格控制海洋捕撈強度,繼續實行伏季休漁制度。加大涉漁“三無”船舶清理取締力度,強化捕撈漁船雙控管理,持續開展捕撈漁船更新改造工作。加強海洋生物資源增殖與保護,規范實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強放流物種、放流水域效果評估,大力推進寧德霞浦、莆田秀嶼、福州連江和福清、漳州東山和詔安灣等海域人工魚礁和海洋牧場建設,促進
海洋重要漁業資源恢復。到2025年,全省建成6個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統籌開展漁業資源系統性評估,科學規劃漁業可持續發展,加強漁業資源養護。
第三節深化重點海灣綜合治理
實施重點海灣綜合治理攻堅。系統開展三都澳、閩江口、廈門灣、詔安灣等水質壓力較大的重點河口海灣綜合治理攻堅,提升重點河口海灣生態環境質量。整治閩江口周邊入海溪流、入海排污口,嚴厲打擊違法采砂行為。綜合治理九龍江口—廈門灣,減少入海污染物排放,鞏固廈門、漳州、龍巖三地污染聯防聯治、河海聯動保護格局,推進廈門灣入海排放口分類整治。加快推進漳州八尺門海域貫通工程,開展水產養殖綜合整治,改善東山、詔安灣生態環境。針對其他水交換能力不足、水質長期劣四類或明顯下降的重點海灣,詳查整治環灣沿岸各類入海污染源,強化氮磷入海控制,實行灣內新(改、擴建)建設項目氮磷排放總量減排置換,實施退堤還海、退養還海、清淤疏浚等措施,“一灣一策”推進生態治理和水質提升。
推進海漂垃圾綜合治理。建立完善“岸上管、流域攔、海面清”的海漂垃圾綜合治理機制。夯實海漂垃圾源頭治理、分類減量化,加強入海垃圾的源頭管控和治理。加強巡河管護,嚴控陸源垃圾入海。強化海上垃圾治理,以漁排漁船漁港為重點,推進漁業垃圾減量化,加快海上養殖轉型升級,減少白色泡沫污染,督促引導養殖、捕撈漁船配備垃圾收儲裝置,做好漁港環境清理整治和水域日常保潔。加快建設完善海灣沿岸、河流兩岸鎮村垃圾收集、轉運設施,完善海漂垃圾配套基礎設施,在海上養殖集中區、重點漁港區,規范選址建設一批環衛船舶靠泊點和上岸垃圾集中堆場。規范處置上岸垃圾,構建完整的海漂垃圾收集、打撈、運輸、處理體系,持續推進海漂垃圾清理和分類整治。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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