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規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監控、現場監測等方式,對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等進行核查,既有現場也有遠程核查。
第三,要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排污單位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和維護情況是否符合排污許可證的規定等進行監督檢查。這次《條例》對事中事后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鼓勵排污單位采用污染防治可行技術。
下一步,依法按照法規的要求,我部將按照《條例》的要求,加大排污許可證的證后監管工作,嚴格依證監管執法。
一是推動建立以排污許可證為主要依據的生態環境日常執法監督體系,并且作為今后的工作重點,研究出臺相關指導意見,研究編制重點行業依證監管的日常執法監督程序、指南等。
二是將排污許可證執法檢查按照《條例》要求納入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執法年度計劃中,部里要統一制定執法手冊,統一執法尺度,公開執法信息。重點檢查許可事項和管理要求落實情況,通過現場檢測、核查臺賬、執行報告等手段,督促排污單位按證排污。
三是將排污許可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強化監督定點幫扶指導工作,嚴厲打擊各類排污許可違法行為,及時曝光一批無證排污的典型案例。
四是開展排污許可執法監督宣貫,加強宣傳,針對市場主體,加強對地方相關執法工作的指導,提升監管能力,營造全民守法、公眾監督的良好氛圍,媒體和公眾監督也是非常重要的。謝謝。
北京廣播電視臺記者:《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在社會監督和公眾參與方面有哪些制度設計?公眾可以通過什么樣的方式監督排污企業?如何保障公眾監督切實發揮作用?謝謝。
別濤:謝謝你對環保領域公眾參與的關注。良好的環境質量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這是總書記的話,我們作為北京的市民對此感受尤深。環保監管,我們也認為是最基本的公共事務之一,環保部門歷來格外重視環保領域的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并把它作為行政管理監督、專業執法的非常有益的重要補充。2014年修訂的環保法,作為環保領域的基礎法律,安排第五章,以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為題,集中規定了環保領域里的信息公開、公眾參與要求。一方面,專門規定了政府、部門和企業公開環境信息的基本義務,同時也賦予了公眾包括環保組織依法實施監督的法定權利。在環保法基礎之上,這次新通過的《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也對保障公眾的有效參與提供了更為具體的制度設計,這里包括五個方面:
第一,構建信息平臺,為公眾提供集中統一的信息來源。《條例》規定,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的建設,“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我昨天晚上還專門上網看了一下,信息非常詳細。如果真是關注環保的,普通市民也好、專業環保組織也好,對已經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370多萬家固定源排污單位,不管分布在哪個地方,都可查詢足夠的信息。同時要求環保部門應當在該信息平臺上公開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排污許可申請的決定,排污單位提交申請也是在這個平臺,環保部門受理、不受理也在這個平臺上。對于企業提出的排污許可申請的審查、決定、信息公開,都應當通過該平臺辦理,并對核發排污許可證的情況,以及不需要發證、僅需填報排污登記表的情況,都在這個平臺上統一發布。發證的,在這個平臺上自動生成統一許可證的編號。所以這是充分為公眾獲取企業排污信息提供了集中、統一、穩定、權威的渠道,便于監督。獲取信息是監督的基礎。
第二,排污許可制管理的三方面重要工作,均須在征求公眾意見的基礎上完成:一是制定實施排污許可的范圍,包括制定實施排污許可證管理的排污單位的范圍、排污實施的步驟和許可管理類別名錄。具體涉及三類企業:對環境影響較大的實施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對環境影響較小的實施排污許可簡化管理;對環境影響很小的實施排污登記管理。二是制定實施排污許可登記管理的企業名錄,明確無需申領排污許可證、僅需填報排污登記表的企業的類別。三是制定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以上三個方面工作都要征求有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如果沒有這個程序,就是違規的,也就是保障公眾參與全覆蓋。
第三,要求排污單位充分公開環境信息。《條例》規定,排污許可證應當載明對排污單位信息公開的要求,企業沒有按照許可證的要求公開信息就構成違規,就有法律責任。排污單位應該如實、及時的公開排污信息,內容包括所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企業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臺賬記錄、執行報告、自動監測數據等,如果企業沒有按照這個規定公開,或者公開不實的,都將面臨嚴重的處罰,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0萬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這是排污單位不依法公開環境信息的法律后果。
第四,要求環保部門公開監管信息。排污單位要公開信息、平臺要公開信息、部門也要公開信息。《條例》規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排污許可證的事中事后監管,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記錄環保部門組織開展的執法檢查的時間、檢查內容和檢查結果,檢查結果無論合規不合規的,都要記錄下來,記錄后就要有處理,這也要公開。違規的處罰決定納入到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這兩個平臺具有公開特性,人人都可以查、可以獲取信息,據以實施監督,甚至向環保部門舉報或提起公益訴訟。
第五,賦予公眾舉報的權利。《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個人對排污單位違反《條例》規定的行為,均有向環保部門舉報的權利,接受舉報的生態環保部門應當依法處理,按照規定向舉報人反饋處理結果,并為舉報人保密。最近報紙上有一個報道,有人舉報環境違規,被舉報的企業派人毆打,這是極端嚴重的違法,《條例》明確規定不允許。所以排污許可條例在環保法的基礎上,通過信息公開的制度設計,對保障公眾的舉報、參與、監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環保法里還有一條,對于環保違法行為,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訴訟。即使不是我本人受到直接損害,發現違規違法了,也可以依法提出舉報,依法向司法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或者請求行政部門或者法律監督機關來依法履責。所以法律對公眾的參與、信息的公開是提供了足夠的程序保障和比較完善的制度設計的,希望社會公眾能夠關注、運用好這些法律規定,維護公共環境質量的逐步改善。謝謝。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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