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第6號總河長令要求,下大氣力解決河湖水質不穩固、水源水質風險隱患、河湖生態脆弱等突出問題,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9月18日,煙臺市委書記、市總河長張術平和市委副書記、市長、市總河長陳飛共同簽發《煙臺市總河長令》(第6號),印發《關于全面加強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命令》,要求:
一、全面落實河湖長水質目標責任制
各級河湖長是河湖治理保護的第一責任人,對河湖斷面水質達標、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負主要責任。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定期向河湖長、河長辦通報水質情況,各級河長辦要將水質保障情況作為河湖長履職考核的重要依據。要采取有力措施,確保福山區新夾河大橋、招遠市馬連莊和界河入海口、萊陽市橋頭、開發區平暢河入海口、高新區辛安河入海口、牟平區煙威路橋和西莊、海陽市東村河入海口、龍口市煙濰路橋和后田、蓬萊區大皂孫家等重點河流斷面穩定達標。各級相關河湖長要加大大沽夾河、大沽河、五龍河、界河、平暢河、辛安河、沁水河、黃壘河、東村河、黃水河、泳汶河、龍山河、留格河、小沽河、門樓水庫、瓦善水庫、高陵水庫、戰山水庫、城子水庫、勾山水庫、龍門口水庫、里店水庫、王屋水庫、沐浴水庫、趙家水庫等重點河湖巡查力度,將入河排污口、污水管道破損溢流、雨污混流、垃圾傾倒、非法采砂、黑臭淤泥、水草藻類異常生長等情況納入巡查范圍,及時發現和督導解決突出水環境問題。強化落實河湖管理主體責任,要落實垃圾等漂浮物打撈、菹草等水生植物清理責任單位及配套保潔制度,并依法對禁養區內網箱、圍網養殖和投餌養魚行為進行整頓清理。各級河湖長要牽頭組織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對跨行政區域的河道明晰管理責任,協調上下游、左右岸實行聯防聯控。要強化汛期環境預警防控,緊盯雨水情監測預報,針對不同降雨量視情啟動攔蓄、分流、泄洪等應急處置方案,防止出現雨天河湖斷面嚴重超標。采取雨污合流制的區域,要督促污水處理廠加大降雨期間處理量,并加強管網巡查維護,盡力減少污水溢流污染。加強涉水污染源監督執法,嚴厲打擊借雨偷排、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
二、全面保障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
飲水安全是涉及民生的大事,各級河湖長要將水源地巡查作為巡河湖的重點。要規范劃定(調整、撤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保護范圍,科學設置保護區標志和隔離防護設施。加快實施城鎮及以上地下水型水源地和農村“千噸萬人”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治,按照“一源一策”制定實施整治方案,確保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加快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建設,著力構建水質合格、保障率高、保護到位的水源體系,規模大、標準高、質量好的供水工程體系,機制靈活、管理規范、服務周到的運營管理服務體系和覆蓋全、效率高、監管有力的政府監督體系。健全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強化預警監測和應急物資儲備,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一旦發生突發涉水環境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科學應對,及時妥善處置,力爭把環境損害降到最低程度。
三、鞏固提升黑臭水體治理效果
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既是一項治污工程,更是一項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區市要完善長效管護機制,鞏固提升黑臭水體治理消除成果,避免出現黑臭反復。繼續開展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隨排查、隨整治,年內完成整治任務。加快實施污水處理設施提標及配套管網更新改造,逐步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收集空白區,不斷提升收集處理效能。加強沿街雨水管網排查管控,有序推進雨污分流和海綿城市建設,努力解決污水溢流、雨污混排及初期雨水污染問題。推進雨污管網建設改造,到2020年,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0公里,基本實現城市建成區(棚戶區等除外)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四、積極推動水生態環境整體改善
要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科學內涵,統籌推進水資源利用、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實現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要通過入河排污口排查及整治,進一步削減入河湖污染物總量,從源頭避免水體富營養化等生態環境問題。要科學兼顧防洪排澇及水質保障的關系,在滿足行洪的基礎上,利用閘壩精準調控、再生水循環利用等方式,維持河湖生態基流,增強水體流動性和自凈能力。要通過開展河湖岸線生態護坡改造、生態修復、視需增殖放流等,形成良好的水生態系統,逐步還百姓“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景象。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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