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對紡織印染企業協商排污標準的園區污水處理廠而言,集中式的處理成為趨勢后,為了能夠達標排放,其針對性的污水處理能力也必將隨之大幅提升。
大趨勢下,應對措施有哪些?
那么在這幾個大趨勢下,排污企業、環保企業以及政府或工業園區有需要有什么應對措施呢?
排污企業:在征求意見稿的差異化管理之下,受影響較為嚴重的就是原本污水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企業。若此新標準生效,此類排污企業切勿存在僥幸心理,定要及時甚至趁早增加污水處理投資,來滿足直接排放的要求。另外還可以急躁規劃搬遷,搬入紡織工業園區,納入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來解決污水處理的問題,選擇園區協同處理比自己處理更加節省成本。
環保企業及檢測機構:為了應對新標準的出臺,環保企業必須趁早開始研發,爭取開發出更多性價比高且治理效果好的新技術;檢測機構也要先人一步地對自己的檢測能力進行提升和擴項,這樣才能在未來的市場中取得一席之地,站穩腳步。
政府及園區:目前企業進園區是我國的一個大趨勢,對于地方政府和集中式的工業園區來說,如何吸引到類似企業入駐呢?在這種“協商”制排污制度下,園區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能力越高,就能夠越為企業節省成本和精力。那么提升園區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能力,也許將會成為園區之間甚至是地方政府之間招商引資的重要條件之一。
環境并不是與經濟徹底相對抗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文中這幾項大趨勢需要社會各界提早重視起來,找出一條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之路才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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