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提問:您講污泥無害化處理后是重要的資源。在污泥工藝處理處置上,焚燒是一個比較大的方向。一方面污泥作為一種資源應該對其進行二次利用,另一方面污泥焚燒以后資源價值就會大大降低,我們應如何權衡這個問題?如何把握污泥今后的處置方向?
王凱軍:污泥最終的處理路徑主要有兩個,一是回到土地,二是作為建材等固體回收。要因地制宜,根據不同地區的土地情況和經濟發展條件來決定如何處理處置。在長三角、珠三角和一些大型省會城市,土地資源短缺,污泥焚燒可能是主要的技術方向。而焚燒并不代表資源化利用率低了,因為在這個過程中仍有多種資源可以回收。第一,國外作為磷回收的主要技術途徑現在才開始;第二,焚燒后的灰用來做建材比原污泥更加有利,也比沒有焚燒完利用更加經濟,作為建材的回收利用是更好的。我們現在做建材基本上跟制磚放在一起,而制磚要再燒一次,這對污染的控制還是存在一定問題的。在地級市及以下地區或土地資源豐富的地區,污泥處理處置政策可以分兩類:一是農業直接利用,二是林業、園林的利用。兩類利用情況不一樣,標準也不太一樣。污泥大部分進入林業直接利用,只有在非常安全可靠的情況下,才能進入農業直接利用。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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