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海市城鄉規劃建設局作為實施機構,通過招標方式引進社會資本,按照9:1的比例成立項目公司,再由該項目公司對PPP項目進行投資運營,未來政府根據績效考核付費,是非常典型的PPP交易機構。
項目的回報機制
該項目的回報機制,主要分為三部分:
一是可用性服務費。將全部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的建設成本及合理利潤通過可用性服務費方式支付。建安工程費下浮率為6%~9%之間,一級A的污水處理設施規模綜合單價不高于6720元/(立方米/天),“Ⅳ類”綜合單價不高于11000元/(立方米/天),年合理利潤率在4.9%~8%之間。
二是污水處理費。將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成本以污水處理費方式進行支付,其中一級A的處理費為1.3元/噸,Ⅳ類的處理費為1.35元/噸。
三是管網維護費。管網維護費以《福建省城鎮排水設施養護維修年度經費定額(2014年)》為基礎按下浮率不少于50%的下浮率進行報價。
項目的優化
張敏認為,該項目根據以往的PPP項目運作經驗,在三個方面做了優化:
第一個優化是進水水質的考核。由于農村污水進水水質偏低,該項目取進水平均COD指標和100mg/L中的較高者作為COD指標值考核的基準值,若進水的COD指標連續15日低于基準值的80%以下(除客觀原因且須甲方認定外),則有權不予支付當月的污水處理費;
第二個優化是投資控制。初步設計概算中以鎮為單位的概算總額及建筑安裝工程費均不得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相應費用總額的95%;該項目的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中的污水處理規模以村為單位均不得超過可行研究報告中的設計處理規模;
第三個優化是鄉鎮管理經費。該項目按照總投資的3‰提取了鄉鎮管理經費,用于鄉鎮基層協調項目前期工作及征地拆遷、信訪、維穩等工作。
項目的亮點
首先,項目實現了“三個全覆蓋”。區域范圍全覆蓋,覆蓋除已鋪設管網將生活污水納入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以外的所有村鎮;增量存量全覆蓋,對6個鄉鎮所有在建、已建污水處理設施進行運營維護及提標改造納入范圍;長效運營全覆蓋,新建的農村污水處理采用BOT模式,對于存量運行狀況良好的,采用OM委托運營模式。
其次,績效考核。重點考核污水設施的負荷率、有效運行天數,以及出水水質,污泥處理情況等;對于收集管網重點檢查管道是否塌陷、變形,是否在管道淤積、破損、滲漏等。對于其他虛化考核指標基本沒有進行考核。
第三,建立污水處理費繳費機制。由于龍海市已經實現了自來水供水,所以該項目以農村的供水為收費機制,在項目策劃實施階段就開始建議農村污水繳費機制,目前物價局正在進行污水處理費價格論證,后續聽證后將實施。
第四,兼投不兼中。明確項目中標順序為合同包一、合同包二。項目投資額較大,為更好吸引社會資本,避免競爭不足,分散風險,同時對社會資本之間形成良性對比趕超的局面。該項目采用分包方式,而且要求社會投資人兼投不兼重,從招投標策劃來講效果比較理想,包一由云南水務中標,包二由桑德中標。
福建省農村污水治理還有哪些地方需要改進
張敏總結了福建省在農村污水治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他認為,這些問題可能是全國農村污水治理普遍存在的共性問題:
一、大量的資金投入,但財力有限。各級加大財政投入,加強農村涉水財政資金整合,優先用于農村污水治理,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積極推進市場化工作,吸引社會資本投資,探索“污染者付費”制度,緩解政府財政壓力。
二、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負荷率低甚至閑置、進水水質偏低。是什么原因導致了這種現象的出現呢?是否由于配套管網未按設計方案完成導致收集不到位,是否設計時人均污水產生量取值過大導致設施規模與服務人口不匹配,是否由于排污單位排水量達不到預期值導致進水量不足等。
針對這些問題,需要通過財政投入和市場化手段,不斷完善現有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提高設施建設運行管理水平,同時要促進市場化工作中政企雙方嚴格履行合同。
三、定期清掏制度沒有完全落實。張敏指出,福建省農村污水治理方面,占比比較大的一類是三格化化糞池,整體來看三格化化糞池運行狀況不太理想。有的化糞池因有效容積不夠,影響處理效果,個別化糞池出水未按要求排入田間坡地。需要健全完善三格化糞池定期清掏機制,加強督促檢查,規范出水排放管理。
(注:除特別注明,文中所有圖片均出自發言人PPT,或論壇拍攝)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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