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進重點區域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以南水北調沿線、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周邊、水質需改善控制單元內等“好水”和“差水”周邊的村莊為重點,深入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2018- 2020年,全省新增完成環境綜合整治的建制村6000 個。(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七)河湖清理專項行動
1 深入開展河湖清理
按照?河北省河湖清理行動方案??白洋淀及上游河道清理專項行動方案?要求,針對河湖存在的亂倒亂排、亂采亂挖、亂圍亂堵、亂占亂建“四亂”問題,開展清除垃圾、清理違障、清潔水質“三清”行動,在全面排查核實的基礎上,建立清理臺賬,制定清理方案,明確清理目標、清理任務、責任分工、時間節點,到2018年底前完成清理任務,實現河湖面貌明顯改善。(省水利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公安廳參與)
2 打擊非法采砂
嚴厲打擊破壞河道生態環境的非法采砂;規范管理持證采砂場,對不按照采砂許可規定的區域、期限和作業方式進行采砂的違 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嚴禁超深度、超范圍開采;對越界超采、偷采盜采、亂堆亂棄等非法違規采砂場,予以整頓、關停或取締;清除未按規定復平的砂石料堆,回填平整隱患砂坑。(省水利廳牽頭,省公安廳參與)
3 綜合整治排污口
按照?水利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水資源〔2017〕138 號)、?河北省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等文件要求,結合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全面排查入河入海排污口,逐一登記建檔。對非法排污口一律予以取締;對因歷史原因存在的排污口,視水質達標情況予以補辦手續或關閉;對依 法依規設置的排污口,結合水功能區劃和納污總量要求優化布局、完善規范化建設并加強監管。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規范化建設,未達到Ⅳ 類水質標準的主要入河排放口全部建設生態凈化工程;建立起權責明確、制度健全、規劃齊備、監控到位的排污口監管體系和流域管理與區域管理相結合的排污口管理協作機制。(省水利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和草原局參與)
(八)渤海綜合治理專項行動
1 控制陸源污染排放
實施沿海三市總氮排放總量控制。 開展依據排污許可證執法,嚴厲打擊無證排污行為。2019 年底前完成總氮超標污染源整治,實現達標排放。對于問題嚴重、達標無望的企業,當地政府要依法予以關停。2020 年,涉氮重點行業全部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并實施城市區域內行業總量控制。新建、改建、擴建涉及總氮排放的建設項目,實施總氮排放總量指標減量替代,并在相關單位排污許可證中予以明確、嚴格落實,嚴控新增總氮排放。(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實現直排海污染源穩定達標排放。各地加強直排海污染源排查,對登記在冊日排水量100立方米以上的,每季度進行監督性監測。2018年底前,沿海城市完成不達標直排海污染源全面穩定達標排放方案的制定。2019年底前,率先完成超標排放的日排水量 100立方米以上的直排海污染源整治并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到
2020年,直排海污染源全部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參與)
綜合整治不達標入海河流。 以石碑河、廖家洼河、飲馬河等47條入海河流(河段)為重點,全面落實河長制,清理不達標河流兩岸垃圾及污泥堆存點,開展河道清淤疏浚,建設生態護坡護岸,強化河道自然岸線修復與恢復,逐步實施流域總氮特別排放限值,削減秦皇島、唐山、滄州三市污染物入海量,確保沿海三市主要入海河流水質按期達標。(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牽頭,省林業和草原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參與)
2 加強海洋污染防控
推動重點河口海灣污染整治。2018 年底前,按照“一灣一口一策”要求,編制并實施河口海灣污染整治方案,有針對性地提出污染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環境監管等整治措施。到2020年,完成整治方案的目標任務,全面推進落實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 村廳等參與)
提升船舶港口治污水平。強化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的制修訂及落實,嚴格執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 2018)等標準;2020 年底前,完成對不符合標準要求船舶的改造,對經改造仍不能達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強化船舶污染物排放及接收監管,實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閉環管理。2020年底前,進入我省水域的國際航行船舶,按照已加入的國際公約要 求安裝壓載水管理系統。規范拆船行為,嚴禁沖灘拆解。完善和實施秦皇島港、唐山港、黃驊港港口污染防治工程,加快港口碼頭堆場防塵設施建設,大力推動靠港船舶使用岸電,促進港口綠色發展,2018 年底前,沿海港口、船舶修造廠達到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要求。(河北海事局、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等參與)
加強海水養殖污染防治。2019 年底前,完成沿海三市非法海水養殖的清理整頓,取締生態保護紅線區內及濱海浴場周邊1 公里范圍內的違法海水養殖活動。2020 年底前,提升養殖廢水處理水平,實現海水養殖排水全面達標。(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參與)
加快海洋垃圾污染治理。沿海三市陸地和海島沿岸高潮線向陸一側500米范圍內禁止生活垃圾和固體廢物堆放、填埋。2018年底前秦皇島、唐山、滄州三市全部建立500 米凈岸、垃圾分類工作機制;2019 年底前,完成沿海三市沿岸500 米范圍內的生活垃圾堆放點和填埋場的清除,實施垃圾分類制度,具備海上垃圾打撈、處理處置能力;2020年底前,實現近岸海域和入海河流垃圾的常態化防治。(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參與)
3 推進海洋生態保護與修復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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