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污水配套管網。新建污水處理設施及其配套管網應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城鎮新區排水管網建設應采取雨污分 流制,老城區排水管網隨路網改造逐步實現雨污分流;不具備改造條件的,應采取截流、調蓄和治理等有效措施。以年限較長、漏損污染、錯接混接的雨污直排式合流制管網為重點,分步推進老舊管 網改造工作。優先在雄安新區起步區及其他有條件的地區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到2020 年,設區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
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各地根據城鎮化發展需求,適時增加城鎮污水處理能力。到2019年,全省所有191個重點鎮具備污水處理能力,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0%。有流域排放限值的地區,要根據流域排放限值實施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其他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執行一級 A 排放標準。嚴格落實排水許可制度,加強對排水行為監督管理,對經評估不能達到相關要求的排水戶,要限期完成清退整改,保障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營。自2018年起,全面開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總氮、總磷排放的監測與統計,將總氮、總磷作為日常監管指標。(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參與)
強化污泥安全處理處置。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 定化、無害化處理處置。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采取土地利用、建材利 用或協同焚燒等方式,對處理后的污泥進行資源化利用。禁止處理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當具備污泥達標處置的能力,遺留不達標的設施應于2018年底前完成達標改造。到2020年,設區市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達到90%以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參與)
2 逐步消除城市黑臭水體
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組織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沿岸排污口排查,摸清底數,明確責任主體,逐一登記建檔。通過取締一批、清理一批、規范一批入河排污口,不斷加大整治力度。非法設置的排污口,應于2018年底前全部取締。因歷史原因等未經相關部門同意的,責令限期補辦相關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仍未辦理的實行封 堵。排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排污口,應在達到下水道水質標準的 基礎上,并入市政排水管網,納入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嚴禁洗車污水、餐飲泔水、施工泥漿水等通過雨水口進入管網后直排入河。 (省水利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配合)
加強水體及岸線的垃圾治理。全面劃定城市藍線及河湖管理范圍,整治范圍內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并對清理出的垃圾進行無 害化處理處置。規范垃圾轉運站管理,防止垃圾滲瀝液直排入河。 及時對水體內垃圾和漂浮物進行清撈并妥善處理處置,嚴禁將其作為水體治理工程回填材料。(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牽頭)
科學實施清淤疏浚。在綜合調查評估城市黑臭水體水質和底泥狀況的基礎上,合理制定并實施清淤疏浚方案,既要保證清除底 泥中沉積的污染物,又要為沉水植物、水生動物等提供休憩空間。 要在清淤底泥污染調查評估的基礎上,妥善對其進行處理處置,嚴 禁沿岸隨意堆放或作為水體治理工程回填材料,其中屬于危險廢物的,須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處置。(省水利廳牽頭,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參與)
加強水體生態修復。強化沿河湖園林綠化建設,營造岸綠景美的生態景觀。在滿足城市排洪和排澇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對河湖岸線進行生態化改造,減少對城市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營造生物生存環境,恢復和增強河湖水系的自凈功能,為城市內澇防治提供蓄水空間。嚴禁以恢復水動力為理由的各類調水沖污行為。(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
3 建立長效保障機制
強化運營維護。落實河湖日常管理和各類治污設施維護的單 位、經費、制度和責任人,明確績效考核指標,加大考核力度。建立 健全垃圾收集(打撈)轉運體系,將符合規定的河(湖)岸垃圾清理和水面垃圾打撈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建立相關工作臺賬。(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牽頭)
及時申請銷號。2018 年底前,列入省級臺賬的48 條黑臭水體要消除39條以上,縣城45 條黑臭水體基本消除;2020 年底前,各市全面完成黑臭水體整治任務。各市黑臭水體已完成整治并符合?關于做好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效果評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的,要按照文件要求積極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銷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等參與)
(六)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專項行動
1 加強養殖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養殖污染。指導超過土地承載能力的區域,逐步調 減養殖總量,促進畜禽養殖布局調整優化。各地要出臺具體措施,將畜牧業發展扶持資金及政策的安排,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情況掛鉤。以畜牧大縣和規模養殖場為重點,以種養平衡、就地利用為 優先選擇,以沼氣和生物天然氣為主要處理方向,以農用有機肥和 農村能源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鼓勵散養密集區實行畜禽糞污分戶收集、集中處理,積極培育農村污染治理市場主體,推動建立政府引導、企業運作、農戶參與的農村畜禽養殖廢棄物收集、轉化、利用三級網絡體系,形成利益分享、責任共擔的農村環保長效機制。到2020年,全省規模化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 75%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等參與)
控制水產養殖污染。以飲用水水源、水質較好湖庫、近岸海域等敏感區域為重點,科學劃定養殖區,明確限養區和禁養區,拆除超過養殖容量的網箱圍網設施。大力推進水產生態健康養殖,引 導和鼓勵以節水減排為核心的池塘、工廠化車間和網箱標準化改造,重點支持廢水處理、循環用水、網箱糞污殘餌收集等環保設施設備升級改造。鼓勵有條件的漁業企業拓展海洋離岸養殖和集約化養殖。推廣使用人工配合飼料,逐步減少使用冰鮮雜魚飼料。 加強養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規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學藥品,開 展專項整治。開展對大中型水產養殖場的水質監測,加強對水產 養殖尾水的監控。集中連片養殖區通過采取進排水改造、生物凈化等措施進行養殖尾水處理,逐步實現養殖尾水循環利用或達標排放。(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等參與)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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