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城市黑臭水體問題,12月1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打好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提出了我省黑臭水體治理的目標,2018年年底前,濟南、青島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高于90%;到2020年,其他設區的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高于90%。在治理城市污水源頭方面,我省要求未接入污水管網的新建建筑小區或公共建筑,不得交付使用。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山東省打好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
作戰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魯政辦字〔2018〕229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打好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1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打好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
(2018—2020年)
一、面臨的問題
(一)設區的市和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進展不均衡。全省6個設區的市8條黑臭水體尚未消除,截污納管、清淤疏浚等治理工程建設滯后。個別地區存在重治輕管、黑臭反彈現象,黑臭水體治理成果不穩固。部分地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污水處理能力不足、雨污管網分流不徹底、管網建設欠賬多,污水“全收集、全處理”目標尚未實現。納管企業預處理不達標、偷排高濃度廢水現象時有發生。
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底數不清。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僅排查出33條黑臭水體,排查不徹底、不全面。有的城鎮污水處理能力不足或超負荷運行、管網不配套、雨污管網分流不徹底等問題突出。
(二)農村生產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短板。建制鎮建成區、村莊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污水處理能力不足,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運行率低,污水管網不配套。河湖岸垃圾隨意堆放問題突出。河道淤積、斷流等情況較為普遍,水生態系統受到破壞。部分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未配建糞污處理設施或配建設施不達標,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有待提高。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及視察山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持城鄉共建、以城帶鄉,堅持系統治理、多元共治,以黑臭水體整治倒逼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以設區的市黑臭水體整治帶動全域黑臭水體治理,從根本上解決水體黑臭問題,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還老百姓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景象,切實增強廣大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標。2018年年底前,濟南、青島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高于90%;到2020年,其他設區的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高于90%,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70%,農村生產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重點任務
(一)加快設區的市和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
1.深入推進設區的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按照排查、交辦、核查、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2018—2020年,各市政府負責黑臭水體治理,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每年開展一次全省設區的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重點檢查實質性措施落實、整治成效、企業及污水處理廠達標排放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推進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落實情況,鞏固治理成果。通過專項行動形成問題清單,移交各市政府限期整改,建立銷號制度,整改情況向社會公開。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合開展后續核查督辦,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進行通報、約談,約談后仍整改不力的,納入環境保護督察范圍。(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各級政府負責落實,以下攻堅任務均需各級政府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全面開展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各縣(市)參照《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對建成區黑臭水體進行全面排查,查明黑臭水體兩側排污口的位置、排放量、排水水質,詳細記錄淤積河段、垃圾臨時堆放點等污染源的位置。開展黑臭水體水質監測,判定黑臭級別,編制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清單,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評議。2018年年底前,根據調查和評議結果,確定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清單。(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牽頭)按照“一河一策”原則,采取控源截污、內源治理、生態修復等措施,對每條黑臭水體編制整治方案和計劃,明確消除目標、工作進度、年度計劃和完成時限。2019年3月底前,完成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方案編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2018—2020年,各市每年開展一次縣(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
3.全面加強污水管網建設。推進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污水收集處理和雨污管網分流改造,科學實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設。開展建筑小區、企事業單位內部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混錯接改造。暫不具備雨污管網分流改造條件的區域,應采取增加截留倍數、調蓄等措施降低溢流量,采取快速凈化措施對溢流污染進行處理,逐步降低雨季污染物入河湖量。新建城區應同步規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實施雨污管網分流。未接入污水管網的新建建筑小區或公共建筑,不得交付使用。各城市加快建成區污水管網建設,到2020年,新增城市污水管網2200公里以上,基本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污水全收集。(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
4.切實提升污水處理能力。統籌規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和污水收集管網,做到污水處理能力與污水管網相匹配。加快實施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升級改造和污水處理能力提升工程,確保新增收集污水得到有效處理。雨污分流改造進度相對滯后的,應當提升污水處理能力,減輕降雨期間污水溢流的污染影響。污水管網難以覆蓋的區域,應當因地制宜建設分散處理設施。到2020年,新增(改造)城市污水處理能力180萬噸/日以上,污水處理率達到98%以上,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基本實現建成區污水全處理;有條件的污水處理廠應當配套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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