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心組織制定整改方案
2017年5月底進駐督察剛結束,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就多次組織召開專題會議,提前研究部署整改工作。2017年7月底督察反饋后我省又分別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聽取整改工作匯報,審議整改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省委書記為組長、省長為常務副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在廣泛征求意見建議,反復修訂完善的基礎上,印發《福建省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以“三抓三促五整治”為抓手,將督察反饋意見4個方面38個具體問題,細化為72項整改任務。逐項明確責任單位、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措施,實行臺賬式管理,掛賬督辦、跟蹤問效,確保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著落。各地各有關部門對標《整改方案》,結合地域特征、領域特色,舉一反三,按照“一地一案、一產一策”思路,進一步細化分解整改任務。
(二)強化落實生態環保“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省委、省政府陸續出臺《福建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規定》《黨政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實施方案》《福建省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考核辦法》等制度,強化落實生態環保“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將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作為2017、2018年九市一區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的重要內容,加快推動形成黨委政府統籌、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共同參與的生態環保工作新格局。省委、省政府將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作為省級督察的重中之重,于2017年11 -12月組織7個省級環保督察組對福州等6個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開展督察,實現省級環保督察全覆蓋;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環保督察辦及相關省直單位聯合開展省級環保“三合一”督察,進一步強化地方黨委、政府整改主體責任,推動問題整改落實。
(三)持續推進整改工作落地落實
截至2018年8月底,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對有關督察整改的文件作出批示135次,省委、省政府召開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會議149次,省領導帶隊深入一線督導調研94次。省委書記于偉國多次強調,抓好督察整改是一項政治任務,站位要更高、標準要更嚴、落地要更實、工作要更緊、質量要更優;要把抓整改工作作為檢驗“四個意識”強不強的重要體現。省委副書記、省長唐登杰多次明確要求各地主要領導堅持親自抓、持續抓、一線抓,采取部門聯動、明查暗訪、專項督查等方式,多措并舉推動各項整改工作。2018年5月2日,我省召開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暨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推進視頻會,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6月21日,我省將涉及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的8個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列入省委省政府掛牌督辦事項并對社會公開;從6月起,每月在省委《八閩快訊》上公布各地環境質量和突出生態環境問題;6-8月,在全省開展為期3個月的省級環保“三合一”督察,公開曝光5起生態環保問題整改典型案例;7月份開始,集中開展百姓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攻堅行動;7月30日,省直有關部門聯合對部分問題整改進展滯后的市縣開展集中約談。陸續印發實施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交賬銷號、“三合一”督察、實化網格監管、信息公開等工作辦法,著力構建與中央環保督察無縫銜接的工作機制和制度體系。
(四)認真調查移交問題并嚴肅追責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組向我省移交的13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省委、省政府成立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責任追究工作領導小組,由省紀委監委牽頭,省委組織部、省環保廳等共同參加,并制訂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問責的工作原則和工作流程。全省各級紀委監委和有關地方黨委、政府根據干部管理權限,集中精力將問題線索逐一核查,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意見,確保責任追究的質量、效果和進度,努力做到既追究違紀責任,又解決思想問題。目前,已完成調查處理工作,形成初步處理意見,具體問責意見待中央環保督察辦同意后立即落實,并向社會公開。
二、抓好污染治理“三大工程”,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一)抓“清新水域”工程
一是全面落實水污染防治計劃。圍繞《福建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計劃》要求,推進工礦企業污染防治、城鎮生活污水治理、畜禽養殖綜合整治等十個方面142個項目;按照國家“水十條”統一要求完成重點行業清潔化技術改造、福州及廈門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敖江流域石材加工集中區轉產關停等重點任務。2017年,我省55個國考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為92.7%,生態環境部核定考核結果為優秀等級。二是全面推進小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持續推進小流域及農村水環境整治計劃,組織實施為民辦實事項目和以獎促治激勵政策,采取“一月一通報、一季度一督查,半年一考核”等措施,督促引導地方打好“拆、截、清、治、引、構”組合拳,扎實推進小流域綜合治理;建立健全“有專人管理、有監測設施、有考核辦法、有長效機制”的管護新機制,進一步促進小流域“水清、河暢、岸綠、生態”。三是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組織開展全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和基礎信息調查,對各地提出的水源保護區劃定、調整和取消方案開展審查,確立涉水污染源重點管控清單,指導各地做好重點水源地藻類水華防控。2017年,全省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總體達標率99.2%,位居全國前列。2018年1-8月,全省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總體達標率100%。
(二)抓“潔凈藍天”工程
一是抓好“大氣十條”收官工作。制定印發年度實施方案,重點實施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清潔能源推廣、工業源治理、城市面源整治、移動源管控等120多個工程項目,強化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超額完成國家“大氣十條”的目標任務,“大氣十條”終期考核為優秀;圓滿完成廈門會晤空氣質量保障工作。二是加強臭氧污染防治。開展臭氧污染成因分析和防治對策課題研究,完善1500多家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VOCs排放重點企業清單,制定實施《福建省重點行業VOCs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成700多個治理項目。三是推進區域聯防聯控。建立健全重點連片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實施空氣質量聯合監測、協同會商、交叉執法等措施,提升大氣污染防治的科學性、有效性;開展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共檢查企業近5000家,立案查處300多家。四是提升治污減排水平。嚴格高架源管控,加強對火電、鋼鐵、水泥、平板玻璃行業脫硫脫硝運行的日常監管,落實環保電價、超低排放電價、績效考核等政策措施,促進穩定達標排放;全面完成全省45臺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黃標車3.6萬輛。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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