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福建省水利廳對水電開發造成的減水斷流問題推動解決不力。全省共有6575座水電站,其中5026座為引水式,大部分沒有生態流量下泄設施,造成部分河段減水,甚至斷流。201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水電資源開發管理的意見》,要求各水電站安裝最小生態下泄流量在線監控裝置,保障最小生態下泄流量落實到位。但截至督察時,安裝下泄流量在線監控裝置的僅118座,且近年來這項工作基本停滯。已安裝在線監控的,管理也不到位。督察發現,安裝在線監控裝置的5萬千瓦以下水電站98座,13座2016年數據缺失率超過50%。龍巖武平縣華亭水電站未落實生態下泄流量要求,大壩下游部分河道斷流,上游河道湖庫化,產生大量藍藻,水生態破壞嚴重。
(一)福建省水利廳對水電開發造成的減水斷流問題推動解決不力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按照時間節點持續推進。
1.開展生態下泄流量的核定。省水利廳、環保廳等部門出臺《關于開展水電站生態下泄流量核定工作的通知》,明確工作分工、核定方法、時間要求。開展水電站生態修復政策宣貫,舉辦技術指導培訓班,指導各地開展下泄流量核定工作。加強跟蹤督導,推動各地按時完成核定工作,目前6522座水電站已全部完成核定。
2.加強118座水電站生態下泄流量在線監控問題整改。一是由省水利廳、經信委、環保廳聯合下發《關于做好水電站最小下泄流量在線監控裝置運行情況整改工作的通知》,就在線監控問題,特別是13座數據缺失率超過50%的水電站,提出掛賬督辦、考核評估、強化督導的工作要求,并逐站檢查指導。二是組織各地進行全面調查,及時整改在線監控數據缺失、傳輸不穩定等情況。三是將水電站生態下泄流量在線裝置運行情況列入水利、環保年度目標考評指標。四是及時通報在線監控情況,督促問題整改,確保監控裝置運行正常。五是加強現場檢查和實地督導,省級派出三個考核小組,對地方政府落實《水十條》有關保障河流生態流量要求情況,特別是118座水電站進行實地督導和抽查。
3.加快制定并落實生態下泄流量整改方案。組織開展調查摸底,各地按照一站一策,明確水電站改造方式、完成時限、責任單位,督促各地對尚未核定下泄流量的水電站,同步開展核定和整改方案制定。目前,6522座水電站已全部制定整改方案,1745座水電站完成改造。
4.舉一反三、加強監管。細化整改措施,通過“改造、限制、退出”相結合的方式,推動水電站落實生態下泄流量。制定《福建省水電站生態泄流及監控技術指導意見》。2017年,全省共退出5931千瓦裝機容量老舊水電站;2018年,全省共下達水電站生態建設資金3000萬元,用于水電站生態改造、老舊水電站退出等,截至目前全省已退出4543千瓦裝機容量老舊水電站。
5.以制度推動整改。將水電站生態下泄流量落實工作納入2018年河長制工作目標任務,出臺《加快水電站生態下泄流量整改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督導各地加快生態改造,在全國率先出臺生態電價管理辦法,通過價格杠桿,推動落實生態下泄流量。
(二)龍巖武平縣華亭水電站問題
整改時限:2017年8月底前
整改進展:已完成,長期堅持。
龍巖市水利局責成該電站立即停止發電,打開生態流量閥門放水。2017年5月13日,供電公司給予解網。7月1日,水電站與龍巖蘭博灣環保科技公司簽訂最小生態下泄流量系統建設合同,并當即組織安裝施工(合同施工期15日)。7月25日,縣水利局組織環保、經科、供電等單位對該電站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已按要求整改到位,24小時在線監控裝置已安裝完成,流量數據大于生態下泄流量要求。
九、福建省一些地方在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時,緊一陣、松一陣,缺乏持之以恒的決心。2014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印發敖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加大對無證非法采礦打擊力度,到2015年底前實現流域內石材礦山全面退出。但督察發現,福州羅源縣、寧德古田縣對無證采礦查處不力,113個礦山長期違法開采。羅源縣72家礦山企業采礦證于2008年至2015年陸續到期,但仍未關停,非法開采問題突出;古田縣41個礦山共計100個礦點2015年底采礦證到期后,也在超期開采。督察組隨機抽查羅源縣7個礦山,發現主要生產設備和供電設施均未拆除,礦山生態修復治理不力,大量廢石隨意傾倒,植被破壞、水土流失問題比較嚴重。
省國土廳出臺《關于認真貫徹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要求進一步推進敖江流域廢棄飾面石材礦山綜合治理的通知》,明確原礦山業主限期內未依法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義務的,縣級人民政府有權對采礦產生的廢石廢渣采取外運加工、就地消納、覆土復綠等方式妥善處置。同時,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工作的通知》《關于印發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充分利用無人機、GNSS等技術,結合市場主體信用平臺建設、“黑名單”制度等,嚴格實施“現場逐項檢查—限期整改—行政處罰”工作鏈條,強力督促礦山業主履行治理恢復義務。
(一)福州羅源縣72家礦山企業問題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十三五”末完成
整改進展: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按照時間節點持續推進。
1.羅源縣政府強化執法監管,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制定《飾面石材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以鄉鎮巡查為主體,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的監督管理機制,將關閉礦山全面納入重點巡查區域,切實加大巡查力度,對非法違法采礦行為嚴厲查處。同時,委托作業單位對全縣飾面石材礦山進行現場勘測,全面準確掌握礦山現狀,為今后執法監管提供依據,并在礦山現場設立警示牌,做到“信息上牌、責任上牌”,有效發揮警示作用。福州市政府、省國土廳多次組織抽查、通報。
2.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中提及的72家及我省自查自糾發現的40家飾面石材礦山已全部清理封閉,鋸機、工棚、變壓器、民爆及危險化學品等生產設施設備均已全部清理,礦山路口已設立明顯的標識牌和警示標志,礦山關閉工作已通過福州市級驗收。2017年12月,省國土廳會同經信、環保、住建、林業、安監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礦山關閉情況進行檢查。2018年3月22日,省國土廳再次組織3個檢查組進行隨機抽查,2018年5月、7月,福州市國土局組織對羅源縣飾面石材礦山治理情況開展檢查督查,現場均未發現擅自開采情況。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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