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持續推進國家級、省級及市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村鎮建設。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制定農村生活污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18年底前,全市新建72處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完成34座已建成鄉鎮污水處理廠提標升級改造,完成約1430公里的鄉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任務。2020年前,實現全市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鄉鎮生活污水管網普及率大于90%,生活污水收集率大于80%,處理率大于75%,污水處理廠負荷率達到60%以上,出水統一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2035年前,全市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規模達到13萬噸/日,鄉鎮生活污水收集率達到90%以上,處理率達到85%以上,運行負荷率達到70%以上。有效建立農村垃圾收集處理體系,因地制宜確定不同區域農村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理模式。到2020年前,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率提高到90%,建成400個美麗鄉村。
強化農田面源污染管控。健全農村環境質量監測體系,組織實施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調查、監測、評價和科學研究,探索建立農產品產地環境信息庫,制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加快形成生態、循環、綠色農業發展模式。大力推廣節肥、節藥和農田污染綜合管控措施等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水肥一體化、測土配方施肥、生物控害和截污等清潔化農業生產模式,探索建立兩型農業技術應用的政策性補償制度。2020年前,實現高標準農田占耕地比例達到85%以上,有效灌溉面積達285萬畝,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提高到90%以上,循環農業面積達到100萬畝;到2035年,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提高到95%以上。落實禁用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規定,加大有機肥、生物農藥、生物獸藥推廣應用力度,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減少化學肥藥使用量。建立健全廢棄農膜回收貯運和綜合利用網絡。2020年前,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逐年遞減1~2%,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節約型農業技術推廣應用面積占總種養面積的比重達到92%以上,建設200個現代都市農業示范園區;2035年前,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比2020年下降8個百分點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有機肥施用率達到50%以上。
(八)深化城市面源治理,開展移動源防控
深入推進城市建成區面源污染治理。加快雨洪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推動城市雨水資源化利用。結合武漢市“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建設滯、滲、蓄、凈、排相結合的大型集中式和小型分散式雨洪收集利用設施,改造現有綠地、廣場、花壇,建設小型雨水調蓄設施,充分發揮雨水沖洗道路、澆灌綠化及洗車等用途,重點推進青山、四新生態新城集中示范工程,另選硚口園博園、東湖高新新月溪海綿公園、江漢王家墩CBD、洪山青菱組團、武昌東沙核心區、武漢開發區等7處開展分區試點。加大建成區餐飲、洗車等服務行業廢水收集處理力度。推動旅游服務企業將廢水接入污水管網進行集中處理。規范和完善道路管網、城市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優化排水格局,減少不透水地面比例。2020年前,城市建成區30%以上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新建城區硬化地面中可滲透面積達到40%以上;2035年前,城市建成區80%以上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
探索開展水-大氣復合型湖泊污染防控。開展重點流域大氣氮磷沉降觀測,為污染防治提供依據。針對豐水期水質較差的湖泊,探索建立大氣氮磷沉降觀測站,加大大氣氮磷沉降模擬系統和水生態動力學模型研究和應用,深化氮磷沉降的環境響應研究,為制訂目標水域多途徑污染協同控制方案提供技術支撐。
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控。開展船舶污染排放專項調查,全面摸清船舶污染底數。2017年底前,完成港口、碼頭、裝卸站和船舶污染防治方案。嚴格執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推動全市船舶全面改造達標,限期淘汰不能達標的船舶,嚴禁不達標船舶進入運輸市場,規范船舶水上拆解行為。加強船舶垃圾收集接送體系,強化陸上污染物接收防治,2020年底前,內河港口、船舶修造廠應達到建設要求。建立入境巡查制度,強化船舶污染監管能力,對不具備有效污染防治證書或未達到國家船舶污染防治要求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船舶應不予航行。對進入我國水域的國際航行船舶,按照已加入的國際公約要求安裝壓載水管理系統。加快長江流域船舶污染防治法律建設,出臺長江及內河的相關管理規定,探索建立船舶油污污染賠償制度,推動船舶污染防控工作全面升級。
(九)實施流域系統治理,構建生態新格局
系統推進流域綜合治理。針對府河、通順河、灄水、巡司河、馬影河等5條水質不達標河流,編制實施水體達標方案,采取滾動實施機制,持續推進不達標水體水質改善。加強長江、漢江等良好水體保護。完善長江、漢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功能分區方案,分區域、分階段推進流域、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對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重金屬及其他影響人體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排查全市重要河流水體流域污染源狀況,對長江、漢江、舉水、倒水等水質良好的河流水體開展生態環境安全評估,核定水生態環境承載力,制定實施生態環境保護方案。開展河流水生態保護和修復。加強濱河帶生態建設,維護江河生態空間,開展珍稀瀕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產種質資源的就地和遷地保護,提高水生生物多樣性。核定重點河流生態流量,將跨界江河生態流量需求報上級人民政府,作為流域水量分配調度的重要依據,優先保障漢江武漢段等重點水源生態流量。健全流域合作機制。推進跨區域水污染聯防聯治,推動國家及湖北省建立長江、漢江、府河、通順河等跨市河流水污染聯防聯治機制,建立完善涵蓋武漢、仙桃、孝感等跨流域地市環保合作平臺。加強長江、漢江、通順河、府河入境水質水量監測,核算入境斷面主要污染物通量,探索建立流域生態補償機制。
著力開展湖泊保護修復。加強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統籌規劃。全面摸查已劃定功能區的重點湖泊集雨區內污染源及排污口現狀,制定實施《武漢市湖泊保護總體規劃》,編制實施全市166個重點湖泊的單體環境綜合整治規劃。2020年前,完成中心城區湯遜湖、東湖、墨水湖、南北太子湖等重點湖泊接納污水廠出水排放情況評估,加強斧頭湖、梁子湖、牛山湖等水質較好湖泊的生態環境保護,打造生態環境保護示范區。實行“一湖一策”,全面治理重污染湖泊。加大工業源污染防控、城鎮污水處理廠脫氮除磷工藝升級、環湖截污工程建設、初期雨水收集處理、畜禽養殖總磷、總氮及COD協同控制、面源污染防控等工作力度,著力解決總氮、總磷污染等湖泊突出環境問題。2020年前,基本消除劣Ⅴ類湖泊。嚴防良好湖泊水質下降和生態退化。2020年前,編制兼顧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保護目標的良好湖泊生態保護方案,制定與防洪、用水安全相適應的流域水資源優化配置方案,維持合理的湖泊生態水位,保障生態用水。優先保護湖濱生態敏感區,開展退漁還湖、清理不合理占用湖濱濕地和湖岸線等綜合整治工程,實施湖濱緩沖區保護和修復,逐步恢復湖濱緩沖區的生態結構和功能;加強流域水源涵養能力建設,實施水土保持、植樹造林、退耕還林等工程。推動建立布局合理、種類齊全、重點突出、面積適宜的各類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建立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保護瀕危水生野生動植物及珍稀魚類棲息地、魚類產卵場和洄游通道,建立瀕危動植物重點保護區和水生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加強外來水生動植物物種管理,建立外來物種監控和預警機制。2020年前,實施中心城區湖泊全面截污,新城區建成區部分湖泊截污;以塔子湖、鯇子湖、江漢西湖、北湖、機器蕩子、后襄河等6個湖泊為重點,開展水質提升工程,改善湖泊水質;重點推進南湖、墨水湖、外沙湖等湖泊生態修復工程建設,全面改善湖泊水質,恢復水體良好生態。2035年前,全面開展166個湖泊生態修復工程,推進湖泊岸線保護工程建設,在梁子湖、斧頭湖等湖泊開展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試點,維護湖泊良好水生態。
編輯:汪茵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