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業污染影響顯著。截至2016年,全市規?;B殖場(小區)中僅有7.63%通過環保驗收,且養殖廢棄物多采用沼氣池、化糞池及三級沉淀處理,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較低;散養基本不具備污染治理設施,COD、氨氮、總磷及總氮排放量占畜禽養殖總排放量的70%、72%、63%及74%,超過規?;B殖場(小區),是水污染物排放重點貢獻源之一。湖泊水產養殖污染問題突出。東湖、斧頭湖、梁子湖、牛山湖等湖泊的三網養殖面積超過38萬畝,其中水產養殖產生的總氮、總磷占斧頭湖水體納污總量的46%及45%,是主要的污染源。
湖泊復合型污染趨勢明顯。面源污染對湖庫水質影響逐漸凸顯。豐水期地表徑流裹挾污染物進入湖庫,部分氮、磷污染物隨干濕沉降進入水體,導致部分湖庫存在豐水期總磷濃度升高現象,但復合因素的影響程度尚不明晰,缺乏“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性的保護及治理措施。部分歷史遺留問題導致的城鎮發展與湖泊生態保護之間的矛盾日益凸顯。侵占湖泊現象時有發生,湖泊水面面積持續減少,湖泊水生態系統遭到不同程度破壞,加大了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難度。
水環境管理精細化程度亟待提高?!笆濉彼廴疚锟偭繙p排雖達到目標要求,但部分斷面地表水環境質量并未達到目標要求,仍然存在氨氮超標等現象,有待進一步加強精細化管理。
三、整治目標
(一)總體目標
到2020年,主要河流和湖泊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污染嚴重水體大幅減少,飲用水水源水質穩定達標;到2035年,全市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基本恢復,為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和實現全市人民安居樂業提供良好的水生態環境,彰顯濱江濱湖特色的城市魅力。
(二)階段性目標
2020年,主要河流30個常規監測斷面水質達標率到80%以上,國控斷面水質優良率80%以上,通順河、府河入江斷面水質總體優于入境斷面;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和中心城區劣V類湖泊,非中心城區劣V類湖泊比例下降20個百分點,具有水環境功能區湖泊水質達標率在35%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達100%;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
2035年,主要河流30個常規監測斷面水質達標率到93%以上,國控斷面水質優良率90%以上,具有環境功能區湖泊水質達標率在60%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達100%;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主要河流水質目標詳見附表2。
(三)指標體系
規劃以武漢市水環境質量改善提升、污染源控制、環境效率提升、良好水生態環境構建為目標共設置14項指標,詳見附表1。
四、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實施分區控制,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
劃定水污染控制單元,實施分區精細化管理。根據水系完整性原則,劃定武漢市水污染控制單元(詳見附表3)。分析控制單元產排污特征,建立水系模型,計算各控制單元環境容量,辨析各控制單元優先控制污染物,遵循保護良好水體、修復較差水體、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的水生態環境保護原則,明確各控制單元分階段性管控重點任務,確定污染治理、風險防控、生態保護重點工程,確保水環境質量按期穩定達到目標要求。
強化水質改善目標核心,深化容量總量管控要求。以實現階段性目標為指導,明確主要河流和湖泊水質管控目標,構建質量-容量-總量管控體系,核算并確定水環境容量管控目標。近期2020年,武漢市COD、氨氮、總磷和總氮入河量應分別控制在39.70萬噸/年、1.81萬噸/年、0.23萬噸/年和1.81萬噸/年以內;遠期2035年,COD、氨氮、總磷和總氮入河量應分別控制在34.5萬噸/年、1.58萬噸/年、0.22萬噸/年和1.58萬噸/年以內(詳見附表4和附表5)。
加大產業空間布局調整、結構優化轉型升級、工業污染防治、城鄉生活污染治理設施建設、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城鎮面源污染防控力度,實施一批重點工程,確保污染物削減排放量達到規劃要求;強化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和環境監管能力,提升環境風險防控水平;深入推進水資源節約、生態水網構建和流域綜合整治,持續提升水環境容量;強化責任考核評估、資金投入和科技保障,加快完善武漢水生態文明體制機制,將武漢市建設成為“一核兩軸、六楔百湖、藍綠網絡、北峰南澤”的國際濱水文化名城。
(二)優化空間布局,促進產業結構升級
統籌社會發展格局,構建合理發展空間。根據《武漢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實施方案》、《武漢市城市總體規劃》等明確武漢市不同行政區域和流域環境功能的分區管控細則。以居民的城鎮化為核心,進一步優化人口密度和空間布局規劃,適度疏解中心城區人口密度,加快推進產業和人口向新城區集聚,分類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構建“133”的網絡化、開放式空間結構,著力建設光谷、沌口、臨空等副城中心,打造四新、魯巷、楊春湖等6個主城副中心,形成一批國家級產業基地和特色產業集群,形成東部、南部、西部3個新城組群,成為生態文明和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嚴格重點區域流域工業準入制度,推動中心城區工業外遷,三環線內工業項目“只出不進”,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只減不增”,現有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實施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嚴格控制涢水(府河)、通順河、湯遜湖水系、東西湖水系、東湖-沙湖水系及墨水湖-龍陽湖-南北太子湖等流域區域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重點保護好長江、漢江、東湖等主要水體,錨固“軸楔環廊”的全域生態框架。
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格管控發展邊界。實施《武漢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條例》和《武漢市全域生態框架保護規劃》,在現有基本生態控制線基礎上,統籌考慮自然生態整體性和系統性,開展生態系統服務重要性評估和生態敏感性與脆弱性評估,明確生態保護目標與重點,識別生態保護的重點區域。2017年底之前劃定武漢市生態保護紅線,2020年底之前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設立統一規范的標識標牌。將生態保護紅線作為編制空間規劃的基礎,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嚴禁任意改變用途,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制定生態紅線日常監管、評估考核管理辦法,明確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的環境準入制度、污染排放標準、總量分配、環境質量考核等規定。對生態保護紅線保護成效進行考核,結果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體系,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評價及責任追究、離任審計的重要參考。推動建立天地一體化的生態安全監測預警和評估體系,提高生態紅線區的抗干擾能力,以生態保護紅線區為重點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
編輯: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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