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強農用地保護與安全利用
一是持續開展農用地環境質量類別劃定。按照國家技術規范和上級工作部署,以土壤污染詳查結果為依據,有序推進耕地、園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工作,開展耕地、園地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
二是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試點。開展農用地周邊重金屬行業污染源排查整治,強化重金屬污染突出區域農用地風險管控,特別是在農用地土壤污染詳查、主要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監測和農業地質調查評價等工作中,被查出農產品超標和耕地輕度污染較為集中的鄉(鎮)、街道,要結合當地主要作物品種和種植習慣,制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試點。
三是加大耕地環境保護力度。按照《邵武市土壤環境保護方案》,綜合運用法律、行政、技術和經濟等手段,圍繞耕地土壤保護的主體目標,嚴格保護優先保護類耕地,保障糧食產品質量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四是開展廢棄農膜回收利用。市農業局牽頭,市經信局、財政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工商局、質監局)、供銷社、煙草專賣局配合,積極探索建立以“市場主體回收、專業機構處置、公共財政扶持”的廢棄農藥包裝物強制回收和集中處置體系,建立聯合監管機制,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違法生產和銷售不合格農膜行為。
五是加強林地土壤環境管理。嚴格控制林地的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鼓勵使用低毒低殘留易降解的農藥,推廣生態控制、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林業有害生物綠色防控措施;完善生物農藥、引誘劑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廣力度。對林地土壤污染問題突出的區域,應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評估與治理修復。
(四)強化建設用地環境風險管控
一是落實調查評估制度。按照《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建立并更新疑似污染地塊名單,書面通知土地使用權人,為土地使用權人分配“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信息系統”賬號,監督土地使用權人在六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定,完成疑似污染地塊土壤環境初步調查并將調查報告上傳污染地塊信息系統。
二是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負面清單。根據土地使用權人填報的土壤環境初步調查報告,建立污染地塊名錄,書面通知有關土地使用權人,并監督土地使用權人按要求開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詳細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治理修復及其效果評估等工作,并將有關報告或方案上傳污染地塊信息系統,2018年10月底前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
三是做好信息共享和公開。依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督促土地使用權人將污染地塊的調查報告、風險評估報告、風險管控方案、治理與修復工程方案、治理與修復效果評估報告等主要內容,通過網站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向社會公開。
四是推進污染地塊治理修復。按照《福建省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2017—2020年)》要求,動態調整更新項目庫,有序推進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工作。加快三嘉鋼鐵場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項目建設進度,抓緊形成可復制、可推廣、效果好的示范項目。
(五)深化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強化固體廢物進口管理。按照國家確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認真貫徹落實福建省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從嚴控制廢塑料、廢紙等固體廢物的進口指標。
二是強化相關部門聯動。通過聯合執法和信息共享,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三是規范利用進口固體廢物。對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進行排查,開展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促進企業規范利用進口固體廢物。
四是開展再生利用行業清理整頓。深入開展廢電子廢物、廢塑料等再生利用行業清理整頓專項行動,促進再生利用企業轉型升級,引導企業健康發展。
(六)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工作。
一是分解落實減排指標和措施。將年度重金屬控制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有關涉重金屬企業,采取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清潔化改造、提標升級改造等措施,明確相應的減排措施和工程,并逐步建立企事業單位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
二是嚴格環境準入。推動綠色發展,統籌考慮本區域新、改、擴建涉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等重點重金屬行業項目,遵循 “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原則,明確具體的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來源。
三是逐步建立全口徑涉重行業企業清單。結合排污許可制度的實施工作,充分利用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有關重點污染源信息,組織全面排查本區域內所有涉重金屬行業企業,逐步掌握、建立全口徑涉重金屬行業企業清單。同時,要組織建立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與重金屬環境管理部門協調會商機制,確保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有效銜接。
四是推動涉重金屬企業實現全面達標排放。根據《環保部關于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的通知》(環環監〔2016〕172號)要求,分類推進涉重金屬企業達標排放;督促涉重金屬企業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和分行業指南,開展自行監測,依法向社會公開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數據,并對數據真實性負責。
(七)持續提升危險廢物監管水平。
一是進一步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按照《2018年福建省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2018年度南平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2018年度邵武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實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依托福建省固體廢物環境監管平臺,督促危廢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提升企業規范化管理水平,確保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產生單位規范化管理考核達標率得到有效提升。同時,結合“無廢城市”試點建設,推進垃圾分類制度落實,切實做好有害垃圾、實驗室危廢和醫療廢物等收集、轉移、處置各環節的規范工作,推動危險廢物規范化、精細化管理。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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