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控制農業種植面源污染。農藥化肥使用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實行測土配方施肥。2018年至2020年,四湖流域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制定綠色防控示范區建設規劃,逐年提高綠色防控示范區面積。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率達40%以上,大力推廣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和應用配方肥技術,2018至2020年,完成面積比例分別為60%、70%、80%。(牽頭單位:縣農業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會)
9.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施農村清潔工程,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生活垃圾定點存放清運率10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70%,畜禽糞便綜合利用率≥70%。2018年至2020年,每年完成10個建制村莊的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完善農村垃圾收集處理體系,建立“戶分類、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工作機制。2018年至2020年,各鄉鎮管理區要配置垃圾桶、垃圾箱(池)、壓縮式垃圾中轉站(車)、密閉式轉運車輛等收集轉運設施,生活垃圾滲漏液規范處置,農村生活垃圾妥善治理率分別達到70%、80%、90%。(牽頭單位:縣城管局;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畜牧獸醫局,各鄉鎮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會)
(四)推進水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與保護
10.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實現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建設規范,保護區內無違法建筑和排污口。完成全縣34處鄉鎮集中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工作,加強排查,制定年度整治工作方案,至2020年,達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要求。積極推進縣城備用水源建設。(牽頭單位: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會)
11.持續開展沿線截污、清淤工程。通過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確保總干渠沿線支渠湖泊水質達標。2018年底,完成四湖總干渠沿線所有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完成河湖渠沿線截污管網建設,確保污水全收集,達標排放。持續實施中心城區黑臭水體整治,全面消除建成區黑臭水體。2018年至2020年,制定年度截污、清淤工程計劃,沿線河渠和湖泊支渠河道截污、清淤和水利工程建設分別達到50%、70%、100%。開展退垸(田、漁)還湖工作,2020年底前每年新增一個湖泊。(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會)
12.積極防治地下水污染。至2020年,地下水污染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完成重點區域的防滲處理和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流域區域內危化品存貯銷售企業、工業園區、垃圾填埋場等重點區域防滲處理工作。2018年4月底,完成所有加油站地下油罐的防滲改造工作。(牽頭單位:縣環保局;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安監局、縣城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會,監利經濟開發區)
13.優化沿線涵閘水資源調度。四湖總干渠及支渠所有涵閘實現科學調度,確保總干渠范圍水系水流暢通,避免污染物長期累積,有效改善四湖總干渠沿線水生態環境。監利流域內110座主要涵閘實現分級調度。非汛期,根據湖泊、干渠蓄水及外江引水情況,開啟涵閘不少于90天,總干渠福田寺閘上水位按不超過26.0m控制運行;汛期流域內降雨量充沛,各涵閘以排澇為主,按鄂政發〔2011〕74號、荊汛辦〔2015〕6號控制運用;春灌和夏灌期間,保障流域內農業灌溉用水,根據水位要求控制運用。(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會)
14.加強生態補水工程力度。多渠道開辟補水水源,改善水體水動力條件,修復水生態系統,提升水體自然凈化能力,實現城市水環境持續改善。針對目前部分補水水量不夠,補水天數受限的情況,2018年底,完成補水堵塞河道的清理疏浚和對沿線過水涵閘的維修工作。(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會)
15.加大外來物種防控。全面清除河、渠、湖內水葫蘆、水花生,促進水環境改善和生態環境保護。針對目前流域水體中水葫蘆、水花生泛濫,2018年至2020年,制定年度實施方案,分冬、春、夏三季進行打撈,由各級河湖長牽頭負責實施。對治理后的溝渠建立長效機制,將溝渠清潔的維護納入“河湖長制”考核,確保治理效果不反彈,防止外來物種過度泛濫。(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會)
三、責任分工
縣環保局:負責工業集聚區污染防治,重點污染源監管,督促完成清潔化改造,清潔生產審核,實行排污許可和在線監控,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劃分鄉鎮飲用水源保護區,水質監測及通報。
縣住建局:負責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升級和鄉鎮污水處理廠全覆蓋,污泥無害化處置,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應急備用水源建設,黑臭水體整治。
縣城管局:負責生活垃圾處理,垃圾填埋場等重點區域防滲處理。
縣農業局:負責農業種植面源污染,推廣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和應用配方肥技術,控制農藥化肥使用量。
縣水利局:負責河長制的落實,排污口整治,鄉鎮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規范建設,河道截污清淤,涵閘水資源調度,城區生態補水,清除水葫蘆、水花生。
縣畜牧獸醫局:負責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畜禽養殖廢棄物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工作。
縣水產局:負責水產養殖污染防治,清理整頓水產養殖行業。
縣商務局:負責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
縣經信局:負責落后產能淘汰、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縣安監局:負責危化品存貯重點區域防滲處理。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各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四湖總干渠污染防治工作。把四湖總干渠污染防治作為“一把手”工程,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實施。
2.落實責任分工。四湖總干渠流域各鄉鎮人民政府(管委會)為計劃和年度實施方案的責任主體,鄉、村兩級河長為主要負責人。結合本行動計劃目標任務,以本轄區四湖總干渠流域水環境問題為導向、以全面落實治理工程為抓手,結合區域實際制定相應的工作計劃和年度實施方案。定期召開專題調度會,檢查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分析水環境質量狀況,解決工作中的難點和重點問題。縣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問責和責任追究力度。縣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水污染整治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推動落實。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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