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資金投入。
各地要加大水污染防治政府資金投入,并積極引導企業和社會參與,建立多元化環保投入機制,為水污染防治項目順利實施提供資金保障。
(四)鼓勵公眾參與監督。
積極發揮新聞媒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廣泛參與的監督作用,通過多方位、多層次的監督,建立統一有力的監管體系。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定期公布水環境質量及工作情況,不斷增強社會公眾對水污染防治的責任意識、參與意識和監督意識。
附件:1. 2018年撫州市水環境質量目標
2. 2018年撫州市水污染防治主要任務分工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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