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13.認真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按照國家要求,明確生態保護紅線面積、格局、主要類型和分布范圍。啟動市縣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調查生態保護紅線內各類基礎信息,詳細勘定生態保護紅線邊界。
三、保障措施
(一)機制創新。一是認真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環境污染防治負總責。持續推進《四川省環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四川省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實施方案》。強化市、縣兩級污染防治“三大戰役”組織領導機構,優化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組織領導機構,完善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二是以成都平原、川南、川東北地區為重點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聯治工作方案;推進川渝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合作,防治大氣環境跨區域污染;制定重點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包片指導方案。探索建立沱江流域國省考核斷面“斷面長制”,加快建立赤水河流域等生態補償機制,進一步實施流域水污染防治精細化管理。實施土壤污染防治分區管控機制。強化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管理,推進“一證式”監管工作。三是加強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全社會參與氛圍。舉辦四川省持續推進污染防治“三大戰役”暨河長制專題研討班,不斷提升黨委、政府、部門、企業和科研院校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意識和能力。開展綠色發展、《四川省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實施方案》、污染防治“三大戰役”重大項目集中開工等重點新聞報道活動。結合世界環境日、四川環保世紀行開展環境污染防治主題宣傳教育活動。扎實推進環保設施公眾開放活動,引導公眾深入了解、親身參與環保實踐。深入實施環保公益示范項目,組織引導社會力量開展環保宣教活動。策劃制作公益廣告、宣傳短片、海報等環境文化宣傳品,向全社會充分滲透環境保護理念,引領公眾積極踐行環保行為。
(二)資金投入。一是建立健全更有效的激勵約束考核機制。出臺實施四川省污染防治激勵約束資金管理辦法等措施,設立省級污染防治激勵約束資金。二是健全環境治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市場化體系,推廣PPP、第三方治理等多種模式參與環境污染防治,培育壯大環境污染治理市場主體,鼓勵各類投資主體進入環境污染防治市場。力爭出臺《壯大四川環保產業實施意見》,推進中節能、葛洲壩、億利等企業在川環保產業投資。三是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形成環境污染防治投資保障機制。統籌整合資金和項目,深化“以獎促防”、“以獎促治”、“以獎代補”等政策措施,推進重點區域(流域)、重點行業(領域)、重點項目治理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開展全省污染防治“三大戰役”重大項目集中開工。根據消減霧霾天氣的需求,通過政采購、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在霧霾天氣易發的冬、春季統一用通航飛機開展人工影響天氣消減霧霾天氣增雨作業。四是創新綠色金融服務,通過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環保基金和多層次資本市場拓寬綠色項目資金來源。
(三)科技支撐。充分利用科技和人才優勢為四川省環境污染問題對癥下藥,精準發力。深化與國家、省科研院校合作,邀請“國家隊”專家入川,借力“外腦”,強化科技治污。支持成都市建立大氣環境院士工作站,立足成都輻射成都平原8市;全面落實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川渝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技術與集成示范項目;加快大氣組分網建設。組織省內10個院校一對一對接10條河流,幫助找準“病灶”,精準施策;開展重點流域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率先建成沱江流域水環境信息管理系統;繼續推進國家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建立全省河湖信息管理平臺。完善流域自動監測預警體系,2018年底前建成77個省控及以上地表水水質自動站。制定《四川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四川省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四川省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規范污染地塊、農用地、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工作。狠抓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組織實施好普查試點,全面開展清查建庫、入戶調查、質量核查和數據審核與數據匯總,全面厘清污染源家底。加快推進國家西南區域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中心、國家西南土壤樣品制備和流轉中心、國家西南環境監測區域質控中心等“三個中心”建設,提升我省環境監測能力水平。充分運用大數據等新技術,全面提升生態環境監測、保護和治理的及時性、精確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環境管理技術規范為重要內容的地方環境標準體系,提高重點行業環境準入門檻,嚴格執行《四川省固定源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等標準,推進頁巖氣開發、水泥等重點行業排放標準和技術規范研究,研究制定四川省建筑揚塵顆粒物排放等標準。
(四)執法監管。完成《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辦法》修訂、《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立法等工作。用足用好《環境保護法》及其配套辦法,加強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銜接,繼續開展“利劍斬污行動”,嚴厲懲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實現部門間環保執法信息共享。深入推進成都平原、川南、川東北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組織開展沱江、岷江、嘉陵江等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實施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規范整治、“散亂污”企業整治等專項執法,引導企業守法,嚴控環境風險,推動區域、流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及實施條例,推進環保稅的征收管理。
(五)考核獎懲。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黨政同責”考核指標體系,優化市(州)政府目標績效考核環境保護約束性指標計分方式,逗硬考核;嚴格落實《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等要求,認真執行《四川省環境保護廳約談暫行辦法》,對工作推動不力、環境質量惡化、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實施預警、約談;對問題突出的要嚴肅追究責任。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在任職期間造成資源環境生態嚴重破環負有責任的,即使已調離崗位也要追責。
編輯: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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