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增強天藍地綠、生態優先的競爭優勢,1月28日,記者從市發改委了解到,日前出臺的《巴中市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巴中市首個針對全市各縣(區)黨委、政府綜合性生態文明建設目標出臺的評價考核辦法。根據《辦法》,巴中市將采用百分制評分和約束性指標完成情況等方式,結合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領導干部環境保護責任離任審計、環境保護督察等內容形成考核報告。考核結果將作為各縣(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有何依據?同時出臺2個文件
為切實保障《辦法》有力實施,準確反映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指標,加快構建巴中市綠色發展評價體系,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市環境保護局聯合出臺《巴中市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巴中市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兩個文件,作為巴中市生態文明建設評價考核的依據。
考核方式?評價+考核相結合
“考核采取評價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實行年度評價、五年考核,評價重在引導、考核重在約束。”市發改委環資科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突出了生態環境質量、公眾滿意程度等反映群眾獲得感的指標內容。”
五年一考核
按照《巴中市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實施,共5個目標類別,分別為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年度評價結果、公眾滿意程度和生態環境事件。內容主要包括巴中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中確定的資源環境約束性指標,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重大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突出公眾的獲得感。
“考核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考核報告經市委、市政府審定后向社會公布,考核結果作為各縣(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市統計局能源科工作人員邵華說。
一年一評價
按照《巴中市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實施,包括7個分類指數、49個指標個體指數。同時,結合巴中市“十三五”規劃綱要和相關部門規劃目標,主要評估各縣(區)資源利用、環境治理、環境質量、生態保護、增長質量、綠色生活、公眾滿意程度等方面的變化趨勢和動態進展,最終生成各地綠色發展指數。
“2018年開始,巴中市每年都將根據生態環境質量、公眾滿意程度等指標,生成各縣(區)綠色發展指數向社會公布,并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考核。”市統計局能源科工作人員邵華說。
獎懲辦法?整改不力將被追責
優秀
對考核等級為優秀,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給予通報表揚。
不合格
對考核等級為不合格的地區,進行通報批評,并約談其黨政主要負責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整改不力
對整改不力的縣(區),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黨政主要負責人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理。
環境損害行為
對生態環境損害明顯、責任事件多發區縣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負責人(含已經調離、提拔、退休的),按照《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巴中市突出環境問題督查辦法(試行)》等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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