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強生活垃圾處理。進一步完善城鄉垃圾收集轉運體系,推行縣級打包引入專業公司承擔村鎮垃圾清運處理,推進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到2020年,新建擴建6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完成21座生活垃圾填埋場提質改造、9座存量垃圾場封場治理,確保垃圾滲濾液處理穩定達標,基本完成310處農村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任務。推進常德市、岳陽市、益陽市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3.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以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生活垃圾處理、污水處理、養殖環境整治為重點,加快推進洞庭湖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到2019年,完成洞庭湖所有縣市區整治驗收工作。建立村莊保潔員制度,通過財政補助和村民繳費結合,籌措村莊保潔經費。開展“美麗鄉村”、“最美庭院”、“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示范村”創建活動,利用村規民約引導形成農村綠色生活生產方式。
(三)集中整治工業污染。
1.加快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完成所有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對未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的工業園區,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加快推進工業企業向園區集中,園區內企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后才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完善園區污水收集配套管網,新建、升級工業園區必須同步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
2.加強工業排污監管。建立工業污染源信息庫并定期更新。實施更加嚴格的污染排放標準和區域環境準入條件,到2018年,完成造紙、化工、印染等重點行業超標排放整治任務。到2019年,基本完成各類工業污染源超標問題整治。造紙、印染、化工等重點行業按照固定污染源管理名錄要求發放‘一站式’排污許可證。
3.促進企業清潔生產。依法淘汰化工、造紙、印染等行業落后生產線。到2018年,依法關閉淘汰非法生產經營或資質證照不全的生產企業,環保設施不全、污染嚴重的企業,以及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的生產線和設備。制定推進水污染防治重點行業實施清潔化改造方案,明確改造內容及時限要求。進一步深化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促使企業通過清潔化改造獲得收益。加快湖區省級綠色制造體系創建和兩型工業企業認證。
日前,湖南省政府印發《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計劃明確突出推進洞庭湖生態環境十大重點領域和九大重點區域整治。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
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7]83號
長沙市、岳陽市、常德市、益陽市人民政府,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直有關單位:
《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
為加快改善洞庭湖生態環境,推動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制訂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圍繞“改善水質、修復生態、人水和諧”目標,加強水陸統籌、建管并舉、綜合施策、系統治理,著力推進重點領域和重點片區污染整治,強化空間管控和資源管理,推動依法治湖、科學治湖、社會治湖,形成政府統領、部門協同、屬地為主、市場驅動、全民參與的湖泊治理與保護工作格局,努力構建全國大湖流域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
二、主要目標
開展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劃”),突出推進洞庭湖生態環境十大重點領域和九大重點區域整治,到2020年,湖體水質達到Ⅲ類水質標準(總磷≤0.1mg/L)。
(一)污染物減排方面。湖區COD、氨氮、總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別比2015年削減11%、12%和10%以上。
(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方面。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5個百分點,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
(三)城鄉生活污染防治方面。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95%左右,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設區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的50%以上;農村垃圾收轉設施全覆蓋,基本完成較大規模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
(四)工業污染防治方面。工業園區全部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自動在線監測裝置,并穩定運行;全面完成造紙、化工、印染等重點行業超標排放整治。
(五)黑臭水體治理方面。地級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95%;縣級市和縣城建成區及所有建制鎮黑臭水體基本治理,實現城鄉黑臭水體治理的全覆蓋;同步實現溝渠塘壩清淤疏浚全覆蓋。
(六)濕地生態修復方面。完成濕地修復65萬畝,濕地保護率穩定在72%以上,生物多樣性進一步提升。
(七)飲水安全方面。城鎮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農村自來水水質達標率年均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農村自來水普及率90%以上,解決161萬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
(八)血吸蟲病防控方面。血吸蟲病傳播阻斷達標,不出現新感染人群。
三、重點任務
(一)全面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1.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穩步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整治行動,嚴格執行畜禽養殖分區管理制度,禁養區規模畜禽養殖場全部關停退養或搬遷。加快推進畜禽適度規模養殖,到2020年,湖區畜禽規模養殖比重達50%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95%以上(大型規模養殖場達100%),依法關停未按期安裝糞污處理設施和未實現達標排放的規模養殖場。對新建和擴改建畜禽養殖場,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堅決做到主體工程與養殖廢棄物處理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支持市、縣市區根據輻射半徑,在密集養殖區布局建設一批糞污集中處理設施。優先支持洞庭湖縣市區納入國家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試點。支持在糞污集中處理設施周邊,布局建設循環農業基地,促進農牧結合,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構建有機肥替代化肥的組織方式、政策體系和長效機制,實施有機肥生產、貯運和使用財政性獎補,著力打通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有效通道,利用率提高到75%以上。到2018年,基本建成覆蓋湖區的病死畜禽無害化收集處理體系。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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