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市園林科學規劃研究院(原上海市園林科學研究所)主持制訂的上海市地方標準《城鎮污水廠污泥應用于園林綠化的技術要求》(DB31/T403—2008),至今已經實施8年。該標準的頒布實施帶動了上海部分污水處理廠進行污泥資源化利用,也促使企業提高污水排放標準,基本滿足了標準所要求的可復制、可推廣和可操作的要求,該污泥標準對上海污泥土地利用起到一定的指導作用。
隨著國家對生態環境重視和質量要求的不斷提高,國家陸續出臺了相關政策和新標準,原先標準中部分引用的標準已更新;很多的檢測方法、技術指標等都有較大的變化。
基于此,由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科信處組織相關專家對該標準進行實施后評估的評審,該評審會于近日在上海市園林科學規劃研究院召開。專家組聽取項目組的精心匯報后,專家組一致認為該標準為上海市近年來的污泥處置及資源化再利用的綠地消納提供了途徑,規范了污泥的綠地利用,并認為該標準有修訂的必要性。
項目組按照專家的相關意見進行完善,針對新時期對生態環境質量要求的新政策、新標準和新要求,進一步修訂優化,突出地方特色,以滿足上海發展國際生態文明大都市的發展需求。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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