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創新服務模式,為用戶提供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服務。國家已取消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制度,任何地方和單位不得以是否具備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資格限制企業開展業務。建立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第三方機構失信黑名單制度,將失信行為納入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山東省域征信服務平臺。落實節能服務公司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各級政府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政府機構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視同能源費用支出。培育以合同能源管理資產交易為特色的資產交易平臺。鼓勵社會資本建立節能服務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節能服務公司發行綠色債券。鼓勵投債貸結合,促進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發展。(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參加單位: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人民銀行濱州市中心支行、市機關事務局等)
36.加強綠色標識認證體系建設。依據綠色商場、綠色賓館、綠色飯店、綠色景區等綠色服務評價辦法,積極開展第三方認證評價。逐步將目前分頭設立的環保、節能、節水、循環、低碳、再生、有機等產品統一整合為綠色產品,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全面落實能效標識管理工作要求,指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落實能效標識備案、應用等制度,加強對能效標識產品是否備案、標識是否相符和是否存在偽造等情況的監督檢查。鼓勵并支持企業開展節能、低碳、環保等產品認證和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宣傳、推動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的實施;采用“雙隨機”的方法,加強對機動車環檢線的監督執法,對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予以查處。(牽頭單位:市質監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參加單位: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服務業發展局等)
37.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堅持污染者付費、損害者擔責的原則,不斷完善環境治理社會化、專業化服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運營管理和激勵機制,鼓勵工業污染源治理第三方運營。在火電、鋼鐵、建材、印染等污染物排放量大、治理技術成熟的重點行業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大力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進委托治理服務、托管運營服務等方式,支持排污企業或工業園區付費購買專業環境服務公司的治污減排服務,提高污染治理的產業化、專業化、市場化程度。(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
38.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節能低碳、環保電力調度,發揮省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功能,鼓勵售電企業根據用戶特點提供電能綜合管理服務。開展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專項行動,鼓勵企業參加電力需求側管理評價,做好示范企業園區的創建和技術產品的推廣工作。繼續做好電力需求側管理示范項目建設工作,拓展應用范圍,嚴格管理程序,充分發揮項目示范帶動作用。完善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做實做細電網企業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責任考核。推進儲能和智能電網建設,增強電網調峰和需求側響應能力。(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參加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
十、強化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39.完善節能減排計量、統計、監測和預警體系。進一步健全能源計量管理體系,加強能源計量技術服務和能源計量審查。健全能源消費統計指標體系,完善企業聯網直報系統,加大統計數據審核與執法力度,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管理,確保統計數據基本銜接,提高能源統計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為節能減排決策、考核提供依據。完善環境統計體系,補充調整工業、城鎮生活、農業等重要污染源調查范圍。定期印發節能目標完成情況晴雨表,公布各縣(區)、重點行業、重點單位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發布預警信息,及時提醒高預警等級地區和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強化督促指導。完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鼓勵引入第三方評估;加強重點節能減排工程調度管理,對達不到進度要求、重點工程建設滯后或運行不穩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縣(區)及時預警。建立健全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和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耗實現實時監測,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到2020年,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有效傳輸率、企業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5%以上,污染源監督性檢查結果公布率保持在100%。(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統計局,參加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資委、市質監局、市機關事務局等)
40.科學分解節能減排指標。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改革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健全目標責任分解機制,將全市節能目標分解到各縣(區)、主要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各縣(區)要根據市政府下達的任務,明確年度工作目標并層層分解落實,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責任,確保按時完成節能目標任務。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突出重點工程減排,實行分區分類差別化管理,對區域實施環境質量控制,結合排污許可制貫徹落實工作對固定污染源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確保完成環境質量改善及減排目標任務。(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機關事務局等)
41.強化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強化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考核,并將節能減排任務目標納入對各縣(區)和市直單位科學發展綜合考核。市政府每年組織開展縣(區)政府(管委會)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繼續深入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對未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的縣(區)實行問責,對未完成市政府下達能耗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和約談,實行高耗能項目緩批限批。對重點單位節能減排考核結果進行公告并納入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暫停審批或核準新建擴建高耗能項目。(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委組織部,參加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資委、市質監局、市統計局、市機關事務局、市海洋與漁業局等)
十一、加大節能減排監督檢查力度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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