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推動商貿流通領域節能。推動零售、批發、餐飲、住宿、物流等企業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設備和照明、制冷和供熱系統節能改造,在商貿流通和物流企業推廣標準托盤(1200×1000mm)及標準周轉箱循環共用、綠色包裝循環利用,鼓勵新能源配送車輛應用。貫徹執行綠色商場、綠色飯店標準,開展綠色商場、綠色飯店創建示范。鼓勵商貿流通企業設置綠色產品專柜,推動大型商貿企業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繼續開展《節約型餐飲》省級標準宣傳貫徹工作,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推動餐飲企業加快轉型。加快綠色倉儲建設,支持倉儲企業利用倉庫屋頂進行光伏發電、設備設施利用太陽能等清潔能源,鼓勵開展倉庫節能照明系統改造,加快智能設備和節能新技術集成應用,建設綠色物流園區。
(十三)抓好農業農村節能。加快老舊農業機械、設備的報廢更新和漁船的更新改造,加強節能農業機械、節能降耗漁業機械和農產品加工設備的推廣應用,發展大中型、高性能、多功能復式作業機械。發展農業節能大棚,到2020年,新增3萬畝節能日光溫室,全省節能日光溫室達到10萬畝。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質能、太陽能解決農村照明、炊事、生活熱水等用能需求,推動農村沼氣工程轉型升級,在有條件的地方發展以秸稈為原料的沼氣工程,積極開展秸稈成型燃料生產,大力推廣秸稈成型燃料爐具。大力推廣農村光伏電站建設,實施天然氣下鄉,以管道氣和壓縮天然氣、液化天然氣等方式,推進農村燃氣基礎設施建設,減少農村散煤使用量,提升農村能源利用的清潔化水平,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到2020年,全省農村地區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引導鼓勵農村居民使用高效節能電器。
(十四)加強公共機構節能。在黨政機關辦公和業務用房、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新建建筑,率先全面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和綠色建筑標準。推進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積極推廣應用太陽能光伏光熱、淺層地能、空氣源、綠色照明、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等產品和技術。推進公共機構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積極推進政府購買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探索用能托管模式。引領新能源汽車消費和應用,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規劃建設配備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比例不低于20%,省直機關及所屬在合肥公共機構比例不低于30%。到2020年,全省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下降11%,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10%;創建國家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100家,省級示范單位500家。
(十五)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原則,將能耗較高的40家重點用能單位納入省級重點監督管理考核范圍,300家其他重點用能單位納入市級重點監督管理考核范圍。突出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責任,實行年度用能預算管理。實施節能自愿活動,采取企業節能自愿承諾和政府適當引導相結合的方式,推動企業用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加快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體系建設,落實能源管理崗位和能源管理負責人制度,強化能源計量器具配備與智能化升級,加強能耗在線計量分析,嚴格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推廣能耗在線監測系統。
(十六)強化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管理。加強高耗能特種設備監管,構建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組織開展燃煤鍋爐節能減排攻堅戰,積極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普及鍋爐能效和環保測試,每年開展在用鍋爐能效測試20家以上,基本實現重點用能單位在用鍋爐能效測試全覆蓋。強化鍋爐運行及管理人員節能環保專項培訓。開展電梯能效測試與評價,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勵永磁同步電機、變頻調速、能量反饋等節能技術的集成應用,開展老舊電梯安全節能改造工程試點。推廣高效換熱器,提升熱交換系統能效水平。加快高效電機、配電變壓器等用能設備開發和推廣應用,淘汰低效電機、變壓器、風機、水泵、壓縮機等用能設備,全面提升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水平。到2020年,新生產燃煤鍋爐效率不低于80%,燃氣鍋爐效率不低于92%,燃煤工業鍋爐、電動機系統運行效率達到75%以上。
五、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
(十七)控制重點區域流域排放。貫徹落實國務院《“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煤炭消費總量下降目標任務,嚴格執行新增耗煤項目、高耗能項目煤炭消耗減量替代制度,設區城市建成區淘汰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所有城市建成區全面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不再審批2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加快推進城市和工業園區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淘汰供熱供氣范圍內的燃煤鍋爐(窯爐)。全面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落實《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實施水體達標方案,全面截流生活污水,治理調蓄初期雨水,多元補充河道生態需水,建設重污染入湖河流河口濕地,保障入湖水質。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除磷脫氮工藝應用,實現畜禽養殖業總磷、總氮與化學需氧量、氨氮協同治理與控制。到2020年,巢湖及入湖河流水質明顯改善,巢湖東半湖水質達Ⅳ類標準,西半湖水質達Ⅴ類標準;湖體富營養化水平有所好轉,營養狀態指數達55以下,其中西半湖好轉為輕度富營養,營養狀態指數達60以下。匯入巢湖的河流實施總氮排放控制,十五里河、派河分別于2017、2018年消除劣Ⅴ類,雙橋河于2018年起達到Ⅲ類,南淝河于2020年基本消除劣Ⅴ類,杭埠河-豐樂河、白石天河、兆河、柘皋河等河流水質保持優良。繼續做好淮河流域污染聯防聯控和巢湖藍藻應急防控。巢湖流域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企業和其他排污單位嚴格執行《巢湖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十八)推進工業污染物減排。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促進清潔化生產技術的革新與應用,有效控制和減少污染物排放,為工業企業污染物全面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提供制度保障。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省的火電、造紙兩個行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規定的重點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固定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在重點行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堅持“多措并舉、重點突出,源頭和過程控制優先,末端治理應經濟可行”的原則,積極鼓勵相關企業實施原料替代、工藝技術改造和污染治理。新建揮發性有機物項目在環評文件審批前須取得總量指標,實施區域內等量或倍量削減替代。全面開展第二次工業污染源普查,公布未達標企業名單,對超標或超總量排污企業予以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對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關閉。全面推進“雙隨機”執法檢查,持續推進企業自行監測和信息公開。加強工業廢物處理處置及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全面整治尾礦、煤矸石、工業副產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煉渣、電石渣、鉻渣、砷渣以及脫硫、脫硝、除塵產生固體廢物的堆存場所。推動工業園區污水集中治理設施建設。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實施廢水深度治理,確保達標排放。自2017年起,各級地方政府要制定本轄區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到2020年全省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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