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城市化的生態效應與環境風險
針對城市化過程帶來的生態效應和環境風險,重點研究全球氣候變化與區域城市化的耦合效應,解析城市化對區域生態格局與安全的影響;通過分析區域污染排放集聚效應及生態影響、城市生態環境演變與健康效應,構建城市生態環境風險評估模型與方法,進而提出城市生態風險預警機制、管理方法與調控對策。
4.區域生態與環境一體化治理與適應性管理模式
構建典型高風險性污染物的多介質遷移轉化規律與風險識別體系、廢棄物能源化資源化與城鎮礦產資源循環利用技術體系,提出解決區域廢棄資源高效治理與再生利用的綜合技術體系與管理體系,深入探討典型流域生態治理與適應性管理綜合技術,形成完整的典型地區生態與環境一體化治理成套技術集成體系,建立優化管理模式和評估體系,實現污染治理有效化、低成本化和高資源化,為形成區域經濟、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協調發展的新格局提供技術支撐。
5.區域生態格局優化與環境質量調控
重點研究生態保護紅線與生態紅線優化、區域產業結構調整與優化布局、區域生態環境基準與標準化管理以及基于功能單元的生態與環境一體化管理原理,并研發相應的關鍵技術;研究水、氣、土、生態跨要素、跨領域的環境管理政策,開展跨要素、跨領域的環境質量響應政策、規劃評價關鍵技術研發;研究區域基于污染物排放總量-環境質量響應的綜合防控與集成管理關鍵技術,以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長江經濟帶等重點地區和典型省份為政策集成試點,建立環境管理戰略轉型相適應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政策和管理機制;研究突破一批支撐制度實施的理論、技術方法和規范,重點突破省域、區域、城市群空間規劃體系關鍵技術并進行試點,積極推動國家空間規劃體系制定實施,為區域生態格局和環境質量的綜合調控與優化提供理論基礎與技術支撐。
(十一)創新基地建設與人才培養
1.推進環境領域國家科技創新平臺持續發展與創新
優化環保領域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布局,充分發揮環境領域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作用,推進產學研聯合攻關。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建立一批具有創新優勢、產業優勢、服務優勢、品牌優勢的國家水安全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加強國家科技創新平臺的運行,形成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科技創新平臺體系,促進環保產業創新發展。
2.建立環保技術創新與信息服務平臺
聯合科研院所、技術研發實體、中介服務機構、產業投資公司、大中型企業等產學研優勢單位,建立一批國家技術轉移中心、環保大數據與技術創新平臺,形成開放式、多層面、網絡化、綜合性的創新服務體系,以市場化運作機制,推動技術成果轉化、標準化與推廣應用,提升環保工程轉化與技術轉移能力;重點發揮互聯網優勢,優化國家科技計劃環保科技成果信息綜合服務平臺,提升科技成果線上線下展示、電子商務、科技咨詢、中介服務、管理服務等服務能力;發展支撐環境污染大眾監督的環境監測網技術,建立環境問題大眾舉報條件和機制。
3.加強打造環保技術創新產業示范基地建設
依托開發區、高新區、新型工業化產業集聚區,支持節能環保產業技術創新,推動產業集聚集約發展,形成具有推廣價值、示范效應的“環境醫院”、“環境績效合同”等創新發展模式,集中問題診斷、技術方案、工藝設計、產品設備、工程建設、投融資服務等優勢,為環境治理提供整體技術解決方案和全過程服務;推進環保裝備標準化工廠建設,完善環保產業技術標準體系,研究符合國際規則的支持政策,促進環保創新產品的研發和規模化應用。
4.培養環境科技創新團隊與人才
持續支持環境污染控制等關鍵領域的科技創新團隊建設,培育若干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培養一批高水平的科技人員和企業工程技術人員,加強基礎研究,強化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發揮科技創新引領作用,大幅度提升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的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
(十二)國際合作網絡構建
以提升我國環境科技水平、引進與培養人才、提高我國生態環境保護能力為目標,分層次、分步驟、有重點地開展國際科技合作。一是結合“一帶一路”國家戰略,加強環保科技合作研究、人員交流,支持國際先進技術聯合研究中心、國際先進技術轉移中心、南南合作相關基地(中心)的建設,鼓勵先進環保技術“走出去”和“引進來”,提升我國環保技術裝備國際市場競爭力。二是積極深化與環保技術先進國家的雙邊和多邊合作,深入實施中美清潔能源聯合研究中心“能源與水”科技合作、中美環境保護科技合作備忘錄、中德清潔水行動計劃、中以水資源高效利用、中歐水資源交流平臺、中日韓環境污染防治技術合作網絡和中韓/中日/中新等雙邊、多邊國際科技合作,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的國際合作平臺與全球科技合作網絡,提出適應性措施與相關建議,開展污染物跨國境輸送研究與合作。三是實施氣候變化與全球環境履約科技行動,深入研究全球變化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提出適應性措施與相關建議,認真履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濕地公約等國際環境公約。四是重點組織實施一批具有核心技術的合作研究項目,重點開展中國與日本、新加坡、丹麥、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等國家政府間環保科技合作項目。
五、保障措施
(一)創新科技工作組織實施機制及模式
貫徹落實《“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要求,根據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的有關精神以及環境領域科技發展的實際需求,建立部門協同、專家參與、多元投入、分類組織的組織管理體系,保障規劃實施。建立跨部門組織協調機制,加強對規劃整體目標的把握及實施進度的監督,研究完善有針對性政策保障措施。發揮專業管理機構的優勢,規范各項任務落實與實施。構建信息共享機制和信息統一發布平臺,促進科研信息共享。加強環境領域科普和宣傳工作,引導全社會形成保護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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