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氣網獲悉,貴州省人民政府發布貴州省“六個一律”環保“利劍”執法專項行動2017年百日攻堅行動方案。根據本方案,決定從4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在貴州省組織開展“六個一律”環保“利劍”執法專項行動2017年百日攻堅行動(以下簡稱百日攻堅行動)。
貴州省“六個一律”環保“利劍”執法
專項行動2017年百日攻堅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鞏固“六個一律”環保“利劍”執法專項行動成果,推進《貴州省環境保護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實施方案》和《貴州省十大行業治污減排全面達標排放專項行動方案》等環境保護工作的落實,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持續改善全省環境質量,決定從4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在全省組織開展“六個一律”環保“利劍”執法專項行動2017年百日攻堅行動(以下簡稱百日攻堅行動)。
一、工作目標
堅決守住生態底線,以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為導向,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把環境保護執法與省級環境保護督察有機結合,持續保持環境監管的高壓態勢,依法依規嚴厲查處各類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的環境違法行為,嚴肅問責一批環境違法違紀問題,推動省人民政府2017年確定的各項環境保護目標任務順利完成,確保全省重點區域、重點流域和重點行業環境質量明顯好轉。
二、工作內容
(一)嚴查群眾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
1.對《貴州省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實施方案》、《貴州省十大行業治污減排全面達標排放專項行動方案》和《貴州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貴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貴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實施,以及我省“十三五”規劃環境保護工作、環境保護十二件實事和環境保護攻堅行動等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排查,確保各項工作任務順利推進。
2.對突出環境信訪問題進行排查,對“12369”環保舉報熱線、新聞媒體報道和公益組織通報的環境違法行為,及時核實、及時處理,確保群眾合理訴求得到妥善解決。
3.對自然保護區、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工業、產業園區等重點區域的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排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治。
(二)嚴查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和“六黑”(黑煙囪、黑臭水、黑項目、黑廢油、黑數據、黑名單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重點對違規排放、污染防治設施長期不正常運行、重大環境安全隱患不及時有效處理等情況進行排查。特別是對2015年環境保護大檢查清理出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2016年底前未完成整改的;2015年1月1日后新建的違法違規項目和環境保護督察中發現的未批先建項目,一律依法從嚴處理。對2016年“風暴”行動查處的違法企業,采取暗查、夜查、突擊檢查等方式實施后督察,重點打擊未完成整改擅自恢復生產、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使用、存在僥幸心理繼續違法排污等行為。發揮企業自動監控、河流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大氣環境自動監測站的作用,通過監控、監測數據排查違法行為,鎖定污染源。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采取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車、移送司法機關等措施進行處理。
(三)嚴查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的職責情況。對貫徹落實《貴州省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貴州省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和《貴州省生態文明改革實施方案》等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排查。對中央和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問題,加大攻堅行動力度,適時調度環境問題清單整改完成情況。按照貴州省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劃分規定和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對涉嫌違法違紀、失職瀆職、整改不力,環境質量明顯下降或發生較大環境突發事件、造成嚴重后果且社會影響惡劣的,要對相關部門和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4月1日至4月15日)。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要迅速動員部署,將任務分解到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責任落實到部門,督促檢查細化到企業。
(二)集中攻堅階段(2017年4月16日至6月30日)。各地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實施好全面排查、聯合執法和突擊檢查,梳理環境保護重點問題和環境違法行為重點企業名單,于5月20日前制定“一問一策”和“一廠一策”整改方案,并將問題清單報省環境監察局備案。各地要加強對“利劍”攻堅行動的督察,對突出的環境問題,實施掛牌督辦;對檢查中發現的環境安全隱患和環境違法問題,要責成企業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整改治理無法完成的企業,要堅決依法關停或取締。
(三)督導總結階段(2017年7月1日至7月31日)。省環境保護廳將會同省有關部門組成督導組,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座談詢問、明察暗訪、現場監測和環境保護督察等方式,對百日攻堅行動進行督導,并向當地人民政府反饋情況,提出整改指導意見。各地于7月10日前,將百日攻堅行動工作總結報省環境監察局匯總后,于7月25日前報省人民政府。省環境監察局根據各地工作開展情況、案件辦理情況于7月31日前完成量化考評,并在全省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百日攻堅行動由省“六個一律”環保“利劍”執法專項行動聯席會議組織實施。省環境監察局作為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百日攻堅行動具體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視百日攻堅行動,將此項工作與環境質量目標責任掛鉤,在省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指導下,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細化落實各項任務和責任,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和工作目標,于4月15日前將工作方案報送省聯席會議辦公室。
(二)加強部門合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等省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好部門職責,強化工作配合,共享工作信息,開展經常性的聯合執法,合力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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