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城市剩余污泥減量化、資源化研究和示范,以“綠色、循環、低碳”為基本原則推行城市剩余污泥綜合利用技術,提高污泥收集綜合利用率,大力推行污泥減量化、資源化、穩定化、無害化。重點推進污泥消化、污泥熱干化、污泥炭化新能源利用技術,并通過吸引社會投資加快污泥利用的產業化步伐。繼續推進長沙市政污泥集中處置和綜合利用中心建設。加大污泥處置的監管力度,加速污泥資源化技術的研發及推廣應用,形成污泥處理的藍色經濟循環。在2020年之前完成長沙污泥集中處置中心二期建設,全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100錫。
2.強化危廢規范監管
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管理體系建設,提高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效率。鼓勵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促進靜脈產業發展。開展固體廢物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加快全市固廢處理處置設施建設的步伐。加大重點工業固體廢物污染源治理力度,大力發展回收利用工業固廢的環保產業;建立集中處理工業固廢、危險廢物及城市生活垃圾的區域能源系統(省級以上工業園),加快重點工業囤體廢物污染源的治理進度,大力發展回收利用工業固廢的環保產業。2020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處置利用率達到100腸。加強危險固廢的監管,建立危險固廢產生和綜合利用企業清單,對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合理確定產能規模,以原料確定產能。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處理體系,加快推進醫療廢物高溫蒸煮線及其附屬配套工程,確保醫療廢物得到妥善處理。到2020年底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率保持100錫,危險廢物集中處置率保持100腸。
建立覆蓋全市的電子廢棄物社區回收點。探索新型網上回收模式,鼓勵市民通過手機APP、網絡、微信等終端開展線上投廢、線下回收。對全市電子廢棄物二手市場及回收站進行摸底調查,加強規范管理,提高對小作坊式非法拆解的監管力度,加大對正規電子廢棄物處理廠的投入。推動建立本地電器電子產品生產和大中型銷售企業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系統。培育1-2家電子廢棄物回收利用龍頭企業,開展全市電子廢棄物回收處理課題研究,解決電子廢棄物處置問題。
3.強化輻射安全管理
進一步推動歷史遺留的放射性礦山和企業退出治理,消除輻射環境安全隱患。加強核與輻射監測監管和應急響應,積極開展核與輻射事故應急綜合演練,完善應急決策、指揮調度系統及應急物資儲備。完善放射源管理體系,加強輻射環境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完善輻射安全監管。提高輻射安全保護措施,完善放射源和輻射性設備的適用和回收管理,加強輻射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審批,加強輻射監測能力建設,提高輻射污染防治水平和科學研究,加強放射性固體廢物的強制收貯制度,加快制定放射源使用環境管理規定、使用程序、臺帳登記和事故應急辦法。2020年廢舊放射源收貯率需達到100錫。
4.強化園區環境監管
每年對工業聚集區存在環境風險隱患的企業進行排查及監測,做到風險企業名單及時更新。核查對象包括長沙地區的一類風險企業及二類風險企業,一類包括生產過程中涉及劇毒、危險化學品的,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及涉重金屬采選和冶煉的排污企業;二類包括電鍍、制革、醫療、有色冶金等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及處置的排污企業。對企業排污進行實時動態監督,督促重點防控企業及時報告原料和產量的變化情況,加強對企業的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安裝重金屬在線監測系統,對企業達標排放情況進行實時動態監督。加強風險企業周邊環境狀況監測,逐步將核查重點從污染源核查轉移到周邊環境污染核查,對周邊環境污染嚴重的地區進行因地適宜的修復。提出長期、有效的治理措施,避免在治理工程中產生二次污染,確保企業周邊環境的達標排放。合理整合風險企業與國控重點源等日常監督任務,促使監測資源發揮最大效率。
5.提升環境風險管控
完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體系,開展環境質量普查、背景值調查,進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構建適合長沙的水、大氣、固廢、土壤環境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逐步形咸“基礎調查一質量監測一風險評估一預測預警”體系。建立基于大數據的環境影響預警體系,完善全市環評基礎數據庫。建設“智慧環評”綜合監管平臺,開發環評質量校核、分析統計、預測預警、信息公開、誠信記錄等功能。探索建立系統完整規范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綜合評價體系,確定合理的人口規模、產業規模、建設用地供應量、資源開采量、能源消費總量和污染物排放總量。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公示制度和預警響應機制,對超載的地區,實行限制性措施。建立健全環境應急機制,加強環境應急隊伍建設,強化環境安全管理,健全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體系。完善環境應急管理機制。成立環境應急管理機構,強化領導責任制,落實環境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強化環境應急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健全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報送制度和隱患數據庫、隱患排查治理分級管理和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制度;到2020年底,環境風險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修和備案率需達到100腸。完善環境應急預案。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化工園區編制完善環境應急預案,定期開展環境污染應急演練。到2020年,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和調查處理率達到100%。完善環境應急裝備。對應急監測儀器裝備、應急取證設備、應急監測人員防護裝備、應急監測急救裝備、應急監測通訊設備和應急監測交通工具等進行完善和提升,建設先進的環境檢測預警體系,提高污染事故應急監測能力。構建水、大氣、生態、土壤、危險廢物和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等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建立健全飲用水源安全預警制度,定期發布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信息。拓展農村環境質量監測、流域生物監測、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能力建設。建立環境應急專家庫。到2020年,環境應急管理機構二級達標率達到100腸。
(九)推進深化改革,健全環保體制
1.落實環保責任機制
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健全環境污染事故責任追究制,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機制,以生態環境損害情況為依據,明確對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有關領導人員、部門負責人的追責情形和認定程序。改革干部政績考核評價機制,建立健全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和考核體系,提高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資源利用率等指標權重,實行根據區域主體功能定位的差別化評價考核制度。試行綠色發展評價考核,制定根據區域主體功能定位的差別化評價考核實施意見。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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