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單位: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相關市。
(4)開展城市黑臭水體專項整治。
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濕地凈化、濱河景觀打造等措施,加強對黑臭水體整治,完成全省112條黑臭水體整治。
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
5.實施水污染防治設施建設行動。
(1)推進工業企業清潔生產。
督促重點行業“雙有”“雙超”企業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清潔化改造。完成我省86家造紙企業的清潔生產改造,完成12家鋼鐵企業焦爐干熄焦技術改造,完成27家氮肥企業尿素生產工藝冷凝液水解解析技術改造,實施20家印染企業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實施化學原料藥(抗生素、維生素類等原料藥)行業綠色酶法生產技術改造,實施13家制革企業鉻減量化和封閉循環利用技術改造。
責任單位: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
加強加油站管理,新建加油站未按照設計規范要求進行建設的不予經營許可,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
(2)推進污水處理建設提標升級。
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進一步完善垃圾滲透液處理系統建設,推進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善管網配套,實現雨污分流,全省“十三五”時期實現新增220萬噸/日污水處理能力,新建、改建、擴建城鎮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網9360千米。
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
因地制宜加快除磷脫氮等改造和升級,安裝總磷自動在線監控裝置,達到實際處理運行負荷和處理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國控、省控污水處理廠排放濃度從一級B標提升到一級A標,岷江、沱江流域污水處理廠主要污染物排放濃度從一級A標提升到地表水環境質量的Ⅳ類標準。
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
加強污泥處理處置,在全省基本實現污泥處置的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加強全省161家工業集聚區的污水處理設施管控,2017年年底前要建成園區污水處理廠,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并安裝自動在線裝置。到2020年城市和鄉鎮污水處理能力達到1000萬噸/日以上。
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
(3)推進涉磷工業污染整治。
對工業循環用水大戶和涉磷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建立總磷污染源數據庫,實施循環水非磷配方藥品替代改造,強化工業循環用水監管和總磷排放控制。從嚴控制新建、改建、擴建涉磷行業的項目建設,總磷超標地方執行總磷排放減量置換,完成105戶涉磷重點工業企業(原材料)應完善的廠區沖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統,落實涉磷礦山渣場和尾礦庫的防滲、防風、防洪措施,建設規范的雨水收集池、回水池、滲濾液收集池和應急污水處理系統,并推進安裝總磷自動在線監控裝置。
責任單位: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
(4)推進畜禽水產養殖污染防治。
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4133個畜禽養殖場(小區)。
責任單位:環境保護廳、農業廳,相關市(州)。
推廣畜禽清潔養殖和畜禽糞污無害化、資源化處理技術,推行種養循環綜合利用型生態治理模式,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小區)標準化建設和改造,因地制宜建設畜禽糞污收集處理廠和沼氣工程。
責任單位:農業廳、環境保護廳,相關市(州)。
加強湖庫、河塘、灘涂水產養殖監管,推廣水產健康養殖模式。
責任單位:農業廳、環境保護廳,相關市(州)。
6.實施飲用水環境安全保障行動。
加快推進城市第二水源和應急水源地建設,建設一批優質水源地,取締一批劣質水源地,整治一批未達標水源地。
責任單位:水利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排查整治任務,全面完成城鄉所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
責任單位: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國土資源廳、農業廳。
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全面清理保護區內違法設施和排污口,強化有毒有害物質管控;實施未穩定達標飲用水水源地專項整治。
責任單位:環境保護廳,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安全監管局。
以消滅劣Ⅴ類水源地為重點,實施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標建設。提升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和預警能力,定期開展環境狀況評估。地級及以上城市、縣級城市分別于2016年、2018年起公開飲水安全狀況信息。
責任單位:水利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計生委、國土資源廳。
加強城市第二水源和應急水源建設,到2020年單一水源供水的各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基本完成第二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
責任單位:水利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7.實施良好水體保護行動。
嚴格控制開發建設活動,維持流域自然生態環境現狀,確保水質在Ⅲ類以上良好水體穩中趨好。加大農業源治理力度,重點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完成9000個村莊環境整治。
責任單位: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委農工委、農業廳。
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實現“五有”(有垃圾收運處理設施、有清掃保潔隊伍、有再生資源回收點、有村規民約、有資金投入機制),確保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行政村長期保持在90%以上。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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