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推動環境治理體系改革
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以“誰污染,誰補償”、“誰保護,誰受償”、“誰改善,誰得益”、“有獎有罰”為原則,按照生態功能保護類、環境治理與改善類、環保設施周邊區域利益協調類,分類實施生態補償,由生態環境惡化或者虧欠的地區支付生態保護補償金,對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成效較好的地區予以適當補償。出臺《關于建立完善生態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統籌并進一步完善現行實施的基本農田、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區域生態補償政策,加快研究實施主要河流流域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健全生態補償對象范圍,根據不同補償對象確定補償標準,強化生態保護成效與資金分配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
加快建立和完善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根據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積極探索創新第三方治理機制,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場。重點推動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大型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先試點,后重點,逐步推進,加快環保服務業的發展,鼓勵排污單位委托第三方開展污染治理。在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體系建設中建議做到四個堅持,即堅持市場化運作與政府引導推動相結合,堅持強化排污者治污主體責任與治污者具體治污責任和連帶責任相結合,堅持強化約束機制與完善政策引導相結合,堅持市場培育和規范管理相結合。完善價格和收費政策、加大財稅支撐力度、創新金融服務模式、發展環保資本市場。逐步擴大環境監測社會化試點城市范圍,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環境監測,建立“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監管機制,構建規范有序的監測市場。
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管理辦法的通知》,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制定試點相關配套文件,確定試點范圍、試點名單,完善排污初始權核定,做好排污指標分配,為企業排污權有償使用、交易打好基礎。同時加大排污權金融產品的創新,促進企業更好地將環保成果轉化為資金來源,調動企業提高清潔生產水平,減少排污量,通過排污權交易減排收益機制,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機制,培育生態環保市場體系。
創新治污減排思路。確立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的總量減排基本思路,總量減排目標與環境質量改善目標一并下達、一并考核,要盡快完善環境質量監測預警制度,提前對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預判。繼續大力推進工程減排、結構減排、監管減排,一是抓好工程減排,明確工程內容、完成時限、責任單位和資金來源,環保部門加強督促檢查,定期向當地政府和上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工程進度,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二是抓好結構減排,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抑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相關政策,通過傳統制造業升級、加強化工行業管理等措施,推進淘汰落后產能和重點污染企業的政策制定;三是加強監管減排,通過加強環境監管工作,實現污染物減排。采取財政補助、以獎代補等方式,建立污染減排政府激勵機制,資金優先支持完成減排任務的重點企業。加強污染物排放濃度、總量、速率三方面協同管理,促進治污減排全過程管理,將區域環境質量改善要求落實到企事業單位,以綜合性排污許可為載體,實現對所有污染源(尤其是工業源)、所有排污過程有效管控。
強化環境質量管理。發揮環境保護部門綜合監督,參與綜合決策,評價考核與問責,落實主體責任,建設全面有效的環保治理體系。嚴控新建源、嚴管現役源、嚴查風險源,在加強環境增量管理的同時,加強存量治理。以區域環境質量目標清單式管理為主要抓手,按照標準、總量、環評和執法的工作鏈條推進質量改善工作,以標準牽引、執法倒逼,做到“應治必治”,強化環境質量監測、評估、監督和考核,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確保環境優良區域環境質量不退化、不降級,環境污染嚴重的區域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探索環保投融資體制改革創新。在加大政府資金投入的同時,應通過積極的政策引導和優惠措施推進社會多元主體投資環境污染治理、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深入推進水污染治理市場化改革,引導水污染治理領域全面向社會資本開放,探索推廣政府主導、企業總包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管理的治水模式。統籌流域綜合開發與環境治理,推廣“水環境治理與生態修復、土地整備開發、投融資”三位一體的流域治理新模式。建立多元投融資體系,鼓勵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或政府購買服務模式開展水污染治理。農村生態建設以村(社區)自籌為主,財政投入為輔的原則,增加用于生態農業建設的資金投入,農業綜合開發和農田水利建設工程應安排一定比例資金專門用于生態保護。嚴格規范排污費征收制度,實行危險廢物安全處理收費制度,對污水和固體廢物處理設施建設及運行給予區內政策允許范圍的優惠。
深化區域環保協作。大力推動深莞惠經濟圈、穗莞、莞港澳等區域環保合作,聯合開展城市圈水源上游環境保護,加快解決跨市河流污染、區域大氣復合污染、危險廢物和嚴控廢物協同處理等突出問題。有序推進產業轉移,預防污染轉移,加強城市間環境應急預警聯動,深化跨界突發環境事件協調處理機制,聯合推進跨市環境監察執法,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建立生態環境專家咨詢制度。進一步提高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的科技支撐,發揮專家在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規劃編制、政策研究、制度建設中的咨詢作用,努力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水平。成立市環境保護委員會專家組,并進行動態更新,負責對市環委會相應的議事范圍進行咨詢、論證、評估和審議并提出意見,對市環委會指定的事項、課題進行調研、論證、咨詢和審議,為東莞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提供決策,為各項治污工程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第三節落實黨政主體責任
強化環保統籌協調作用。從頂層設計建立起全鏈條的環境保護行政責任體系,由市環境保護委員會統一實施環境監督管理責任,指導、統籌、協調各級各部門環境保護工作,并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要發揮環保部門統籌協調作用,全面構建“部門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直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形成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合力。建立環保剛性介入機制,從環境目標、生態修復、治污工程效益等角度介入有關治污規劃編制、工程實施過程中。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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