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開展西江流域水環境保護
結合《珠江—西江經濟帶發展規劃》和《珠江—西江經濟帶發展規劃廣西實施意見》對于西江流域環境保護的要求,全力保護西江流域水環境,編制實施西江流域水環境保護規劃,明確流域內各控制單元的水質改善目標,加強上下游水污染聯防聯控,建立健全珠江—西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長效機制,優化、助推珠江—西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結合西江流域優先控制單元和優先控制斷面,加強西江干支流流域污染治理,以支流刁江、盤陽河為重點,深化干流紅水河流域環境保護和風險防控;以支流龍江、洛清江為重點,加強干流柳江、黔江流域水環境保護,防范環境風險;以漓江為重點,加強桂江流域水環境保護;同時加強左江、右江流域環境風險防范,實施邕江、賀江、西江主干流污染治理工程,全面開展西江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加強各干、支流流域內工業、城鎮、農業、農村、畜禽養殖、水產養殖污染防治,提高區域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確保工業污水穩定達標排放;新建 125 個工業園區和梧州市臨港經濟區、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的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新建 3 個設區市級、12 個縣級、47 個重點鎮和擴建 3 個設區市級、6 個縣級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設施,治理 7 個設區市共約 129 公里的黑臭水體,開展西江流域港口航道水污染防治,取締禁養區的畜禽養殖,整治規?;B殖污染;拆除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網箱養殖,推行水產生態養殖;建立健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警體系,防范水環境風險。到 2020 年,確保西江流域水體水質保持優良,各優先控制斷面水體水質全部達標。
四、深化九洲江、南流江、欽江等入海河流污染防治
按照“一江一策”的策略,根據流域統籌、水陸結合的原則,以九洲江、南流江、欽江、西門江為重點,兼顧北侖河、大風江、防城江、茅嶺江、武利江等入海河流,加大入海河流流域污染整治力度,編制九洲江、南流江、欽江、西門江等重點流域治理水質達標方案,實施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有效控制總氮、總磷、重金屬等影響海洋生態系統健康的污染物入海量;北海、欽州、防城港和玉林市實施總氮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實行入海河流“河長制”,由所在設區市、縣、鄉鎮人民政府領導擔任“河長”,全面負責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和監管,切實加強入海河流全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強化玉林等市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推行生態養殖,建立農牧結合平臺通道和鼓勵政策體系;加快沿海沿河城鎮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設施建設,重點建設城市配套污水管網和鄉鎮污水和生活垃圾設施,升級改造污水處理廠的脫氮、除磷工藝,北海、欽州、防城港和玉林市等區域的設區城市、縣級城市的建成區污水處理設施,分別于 2017 年底前和 2018 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 A 排放標準;加強流域內農村環境整治工作,加快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著力減輕農村面源氮、磷等排放對海域環境的影響。 2020 年,徹底消除入海河流劣 V 類水體,九洲江、南流江、欽江水質優良,主要入海河流優先控制斷面和入??跀嗝嫠|全部達標,其他斷面均達到國家考核要求。
五、加強跨界水體流域環境監管
加強北侖河、平而河、水口河、難灘河等跨國界河流及九洲江、湘江、都柳江、潯江、打狗河、西洋江、南盤江—北盤江、資江等跨省界河流流域水環境保護監管,完善跨省界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防聯控協調機制,定期召開聯防聯治會議,加強部門聯動執法,開展環境保護聯合監督檢查,對敏感地區、重點行業、關鍵領域實施環境保護聯合監督檢查,對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案件實施聯合調查,強化跨行政區域環境風險防控,聯合監測、預警和信息共享,協同應對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確保廣西出入界水體跨界斷面水質達標。
六、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控
加快規劃建設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體系,加強地下水監測。摸清全區垃圾填埋場、危險廢物處置場、礦山開采區、石油化工生產銷售區、高爾夫球場、重點工業源等區域地下水環境狀況和污染源清單;對石油天然氣開采的油泥堆放場、石化生產存貯銷售企業和工業園區、礦山開采區和垃圾填埋場進行防滲處理;加油站地下油罐應于 2017 年底前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報廢礦井、鉆井、取水井應實施封井回填,并防止回注過程對地下水造成污染。加大超采區治理,對北海市城區、南寧市賓陽縣黎塘鎮等地下水超采區域,制定超采區整治方案。加強北海市、河池市地下水水質極差區域的污染防治,嚴控北海市地下水水源地區域海水養殖對地下水的影響,控制養殖規模和養殖區域,加強池塘、引排水溝渠、抽水井孔的防滲處理,嚴防養殖廢水隨意排放,影響地下水;加強河池市城東水廠地下水污染區域陸源污染整治,對城東水廠補給區的白尾砒霜廠殘留廢渣及污染場地土壤進行安全處置,防止重金屬進一步下滲污染地下水。在城市群、井灌區、巖溶區等典型區域,開展地下水環境安全評估工作;定期調查評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等區域環境狀況,開展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地安全評估,到 2020 年,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第三節 陸海聯動,強化近岸海域環境保護
一、加強北部灣近岸海域及沿海陸域污染整治
堅持陸海統籌、河海兼顧、系統防控的策略,構建陸海統籌的污染防治體系,編制實施近岸海域水質達標方案,以茅尾海、欽州灣、廉州灣和防城港西灣/東灣等為重點,開展污染嚴重海域治理,實施“藍色海灣”綜合整治。
加強工業污染防治。優化沿海區域產業布局,提高區域項目環境準入標準,嚴控“兩高”產業規模,深化沿海工業污染控制,建設海洋環境友好型產業體系。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管理,對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制革、農藥、電鍍等行業進行專項治理,其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加快沿海工業園區(含集聚區)集中污水處置設施建設,嚴格控制工業園區排污總量。加強近岸海域、陸域環境協同綜合整治,禁止在一、二類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和水質超標海域新增排污口,2017 年全面清理非法和設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優化入海排污口布局,并進行規范整治,實施集中深、遠海排放。加強重金屬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防控,強化對海底輸油管道的管護,防范輸油管道泄漏。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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