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加強頂層設計,從行業發展規劃、城市規劃、城市公共交通、清潔燃油供應等方面采取綜合措施,協調推進“車、油、路”同步發展;加快和優化全區高速鐵路網、城市公共綠色交通體系建設,大力發展綜合公共綠色交通系統,建設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加強機動車生產、使用、淘汰等全過程環境監管,加大防治機動車尾氣污染力度,發展新能源、小排量等環保型汽車;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快充電站、充電樁等配套設施建設。積極推進機動車環保監管能力建設,加快建成自治區和設區市機動車排污監控平臺,并與國家聯網,強化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的監管,加強在用機動車環保監督管理,依法實施城區內黃標車限行、禁行措施,無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禁止上路行駛。
深化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全面加強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物(PM2.5)污染治理,嚴控城市建筑施工揚塵、城市道路揚塵、城市餐飲油煙、農村秸稈焚燒等污染。加強施工揚塵監管,落實責任,做好定期灑水、封閉圍擋、密閉蓋縫、車輪沖洗等管控措施。嚴格管控渣土運輸,加強城市道路保潔,降低道路揚塵污染。發展綠色建筑,擴大城市建成區綠地規模。加快開展城市餐飲油煙及燒烤污染治理,城區餐飲服務經營場所應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嚴禁城市建成區內露天燒烤。積極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鼓勵秸稈還田,嚴格實行秸稈禁燒制度,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的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巡查監管,杜絕秸稈野外焚燒現象。
第二節 系統施治,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
一、深化流域水環境保護管理
按“流域統籌、干支并重、點面結合、精細管理”原則,加強上下游水污染聯防聯控,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快編制實施水環境功能區劃,實施基于控制單元的流域水環境管理,明確流域內各控制單元的水質改善目標明確細化支流入河污染物管控目標。對水質不達標、生態和供水功能突出、存在事故風險和水環境下降風險的控制單元實施水環境優先保護。建立流域控制單元的污染控制源清單,將干流及支流污染控制指標細化分解到每個控制污染源,實現流域水環境精細化防治和系統化管理。到 2020 年,全區地表水水質優良率達到 96.2%以上,長江、珠江流域水質優良比例分別達到 100%和 96%。強化流域污染防治考核,量化設區市、縣級人民政府水環境保護目標責任,突出水環境功能區達標、污染物入河總量控制,考核對象實現干流、支流全覆蓋。
二、優先保護飲用水源和良好江河湖泊
(一)優先保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
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保護長效管理機制,全面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評估。加強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設置、完善和維護警示牌、界碑、宣傳牌等標志設施和隔離防護設施。加快水質超標的 7 個設區市級、25 個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污染整治,確保水質達標。開展保護區內污染源綜合整治,禁止新建排污企業和設置排污口,拆除排污口,取締網箱養殖,強化農村環境整治,嚴格控制化肥、農藥、除草劑使用量,減少農業面源污染。加強日常執法監管,排查安全隱患,嚴厲打擊破壞飲用水水源地的環境違法行為。加強流域上下游聯動監管和治污,水源地上游區域不宜規劃布局對水源地產生較大影響的產業或工業園區,強化環境風險管理,防范突發性污染事故,提高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能力。
分類推進城市備用水源/應急水源、供水管網建設。加強已具備應急供水能力的 18 個市縣(4 個設區市和 14 個縣)備用水源地供水設施管理和維護,確保應急供水;對已劃定備用水源地但未建成供水設施的設區市,加快其備用水源/應急水源的供水設施配套建設;同時,加快 7 個設區市備用水源地選址、劃定和供水管網建設工作。單一水源供水的設區城市(貴港市、崇左市、防城港市、賀州市),應于 2017 年底前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未建成備用水源的 59 個縣和縣級市,應結合本地實際條件,逐步開展縣級備用飲用水水源建設。
加快鄉鎮和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加快完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方案的批復,2017 年完成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加強鄉鎮和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設置保護區標志和防護隔離設施。結合“宜居鄉村”建設活動,實施種養結合,發展生態農業,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治理農村面源污染,重點治理影響飲用水安全的農村小河和小溝,清理底泥,禁止往水體中傾倒生活垃圾,努力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
(二)加強水質良好江河湖泊生態環境保護。
優先保護水質良好湖泊。按照“一湖一策”的要求,以龍巖灘水庫、青獅潭水庫、龜石水庫、萬峰湖水庫(天生橋水庫)、鶴地水庫、大王灘水庫、星島湖(洪潮江水庫)、澄碧河水庫、合浦水庫等 9 個湖庫為重點,實施水質較好湖泊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開展流域生態調查與評估,調整產業結構,統籌治理水產養殖污染、工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農業面源污染、畜禽養殖污染等,實施生態修復工程,建立水質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長效機制。到 2020 年,青獅潭水庫、龜石水庫、大王灘水庫、澄碧河水庫水質達到Ⅱ類,龍巖灘水庫、萬峰湖水庫(天生橋水庫)、九洲江—鶴地水庫、星島湖(洪潮江水庫)和合浦水庫達到Ⅲ類。
加強漓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按照“一江一策”的策略,結合小流域治理和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加強漓江水質和漓江源頭水源林的保護,編制實施漓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方案,建立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長效機制。加強流域內的城鎮和農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處置及配套設施建設,新建 1 個設區市級和 12 個鎮級、擴建 3 個縣級污水處理廠,6 個污水處理廠實施提標改造;續建桂林市 1500 噸/日的垃圾焚燒無害化處理設施,新建荔浦縣 150 噸/日的垃圾填埋場,新增 460 噸/日城鎮垃圾轉運能力。實施漓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程,推進桂林市漓江流域水環境安全防控管理體系、桂林市漓江支流環境綜合治理、桂林市備用水源、桃花江污染整治、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整治等具體工程,確保 2020 年漓江流域優先控制單元(桂林市陽朔控制單元)的陽朔斷面和青獅潭水庫出水口斷面水質達到Ⅱ類。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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