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推進,農村水污染的問題日益突出,不僅嚴重影響和制約了農業的發展,農民的增收和農村的現代化進程,而且對廣大農村地區的人居環境、水生態環境、經濟與社會的發展都產生了較大的消極影響,已經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制約因素,應當重點進行水污染防治。
一、我國農村水污染來源
(一) 生活污染
隨著農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農村的生活垃圾不僅有腐爛的秸稈、菜葉、瓜果皮,還有塑料袋、廢舊電池、農藥瓶等,垃圾中難降解的有機物迅速增加。目前,農村并沒有廣泛地建立垃圾清運處理系統,這些垃圾不能及時回收和有效處理,任其在自然條件下分化和分解,因此,產生的大量酸性和堿性有機污染物及重金屬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嚴重污染。同時,在廣大的農村地區,居民居住分散,不可能對生活污水進行統一處理,因此,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田間、河流或者湖泊,對農村水環境產生了十分嚴重的污染。
(二) 鄉鎮企業污染
鄉鎮企業在農村經濟的發展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為農村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和財政收入,改善農民的生活條件。但是,由于多數鄉鎮企業追求效益優先,以及鄉鎮企業本身條件的限制,生產設備陳舊、生產技術落后以及粗放的生產模式是鄉鎮企業普遍存在的現象。并且,由于多數鄉鎮企業布局為緊靠河流或者與農田、農村居民點交織在一起,因此對農田以及農村水體造成了更大程度的污染。特別是,小型紙廠以及化工企業對廣大農村水域的污染十分突出。
(三) 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
規模化畜禽養殖的發展,在推動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等方面功不可沒。但是,農村畜禽養殖多為無序分散狀況,而且數量較多。在人口密集的集約化養殖場,其規模和布局沒有得到有效控制,沒有注意避開人口聚集區,危害直接。相關數據顯示,90%規模化養殖場沒有經過環境影響評價,60%養殖場缺乏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既沒有防滲型水泥池貯存糞尿,也沒有相應面積的農田就地消納,畜禽糞便的還田率只有30%~50%。因此,大量的畜禽糞便、廢棄物和廢水就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水體中,嚴重污染河流和水庫,使河道水體變黑、富營養化,導致水藻營養過剩,水體缺氧,水中魚蝦死亡,使人畜共患疾病的發病率提高。
(四) 化肥、農藥等農業面源污染
近年來,農民為追求農業經濟利益,化肥施用量過大,施肥結構不合理,施肥方法不當和施用高毒性、持久性農藥的現象比較普遍。目前,中國農業每年的化肥使用量己經超過4000萬噸,而利用率卻只有30%~40%。單位農田使用的農藥比發達國家多出30%~50%,其中10%~20%附在植物體上。而殘余的化肥和農藥則通過農田排灌水及地表徑流等方式進入地表水體,引起地表水體的富營養化,進而滲入到地下,使地下水的總礦化度、總硬度、硝酸鹽、亞硝酸鹽、氯化物和重金屬含量逐漸升高,嚴重污染地下水的水質,被有機化學藥品污染的水難以凈化,威脅人類飲用水的安全。
二、我國農村水污染的成因
(一) 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
我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關于農村的相對較少或雖有涉及但內容也比較簡單、原則。目前的環境立法主要是城市環境立法,以城市為中心,以防治工業污染和城市污染為重點,部分制度和法規對農村環境問題的針對性不強。雖然國家法律法規體系進一步細化,但并沒有充分利用國家賦予的地方立法權限,針對地方特點,制定適合于地方具體環境狀況與問題的法律法規體系。同時,由于農業自然資源利用和生態保護缺乏統一規范,未能將農村環境、農村自然資源和農村生態保護統一起來。我國農村環境保護立法轉型滯后,法制內容分散,目前尚未完全建立適應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實際需要的法律體系,導致法律體系不能滿足農村環境保護現實需求。
(二) 公共財政長期忽視對農村的投入
我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重城市、輕農村”,污染防治投資幾乎全部投到工業和城市。可以說,城市環境的改善是以犧牲農村環境保護為代價的。我國環保專項資金大多來源于征收的排污費,但由于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在環保資金的投入方面,基本仍是以城市的環境治理為取向,農村沒有納入計劃。農村環保治理受困于資金的短缺,監測缺乏必要的儀器和設備,造成村莊公共設施短缺,道路、供水、垃圾、污水處理設施等欠賬嚴重。因此,受經濟條件、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居住分散等條件的限制,很多小城鎮和農村還沒有生活污水處理系統,相比大中型城市建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小城鎮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困難。同時,環境監管的不力,項目審批中“先上車,后補票”或“上車后,不買票”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 農村環境保護管理和監管能力不足
我國最基層的環保部門是縣一級環保機構,鄉鎮一級尚無相關職能部門,縣級環保部門受各種條件限制,很難對鄉鎮環保部門進行有效的管理。我國基層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人員相對較少,并沒有建立起系統的農村環境質量監測體系。由于我國農村基層環保機構還不健全,環境監測和環境監察工作尚未覆蓋廣大農村地區,存在污染事故無人管、環保咨詢無處可問的情況。
(四) 農民環境保護意識薄弱
農村的環境保護處于起步階段,加上受傳統意識的影響,大多數農民的環境意識和知識水平處于較低水平,農民對環境危害的源頭和危害程度往往認識不清,比較看重有型的經濟利益,而忽略潛在的環境危害。環境信息不對稱是農民參與意識淡薄的主要原因之一,農業經濟組織的環境社會責任意識以及農民的環境危機意識不強,嚴重妨礙了廣大農民對于受害的認知、預防和救濟,導致農民環境利益受損。
編輯:李姝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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