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對于公共服務而言,地方政府才是真正的責任主體,而具體實踐中不是直接責任主體的兩個部門卻成為了‘權力主體’,就環境領域而言,環境保護法明確寫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是環境保護的責任主體”,由于多數PPP項目是地方的市政項目,建議中央政府盡量收縮直接審批,強化幫助與信息公開的監督,讓地方政府在充分公開的信息下作為責任主體進行推進。
2016年10月19日,E20環境平臺首席合伙人、E20研究院院長傅濤參加了發改委組織的PPP座談會,明確提出警惕PPP中的行政迷戀。
目前我國PPP的推進主要涉及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作為宏觀調控部門,推PPP的出發點是用投資拉動經濟發展;而財政部推PPP的出發點是化解財政壓力管理財務風險。但對于公共服務而言,地方政府才是真正的責任主體,而具體實踐中不是直接責任主體的兩個部門卻成為了‘權力主體’,就環境領域而言,環境保護法明確寫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是環境保護的責任主體”,由于多數PPP項目是地方的市政項目,建議中央政府盡量收縮直接審批,強化幫助與信息公開的監督,讓地方政府在充分公開的信息下作為責任主體進行推進。環保作為國家實現“金山銀山”的重要支撐,政策性金融上需要扶持,如在貸款、擔保及列后上,建議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對于PPP也該有屬于環保的綠色政策。
責任流是權力流的源泉,沒有責任的權利都是有害的;沒有被監督的責任和權利都會擾亂市場,目前很多市場問題都違背了上述基本原則。建議用責任梳理劃分PPP相關部門的權力,沒有責任的權利都應該受到質疑,社會應該質疑這種權利。通過質疑會發現有些部委發布的文按照固定的利率進行上浮或下浮,既然是市場做得好就需要高額的收益,做得不好則要被淘汰,若不管做得好壞都一樣,這不是真正的市場,而是政府公共服務中的行政迷戀。
近期,財政部、發改委在PPP方面動作頻頻,市政環保領域PPP的發展走向和相關問題也備受行業關注。11月15日,E20環境平臺特就此舉辦“鏗鏘三人行”主題對話,屆時E20環境平臺高級合伙人、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體制政策室主任吳亞平;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劉飛,三位專家現場就如下問題進行深入探討:
1、 有關部委政策頻出,行業部委如何協調?產業如何把握政策走向?
2、 傳統的公建公營模式與PPP模式,孰優孰劣?未來PPP的提升空間在哪里?
3、 在當前的一些PPP應用熱點領域,如海綿城市、黑臭水體、餐廚垃圾收運等領域的市場發展如何與PPP更好結合?落地過程中存在什么問題?該如何改進?
4、 各類環保企業如何參與到PPP項目中來?如何積極應對PPP帶來的新競爭格局,從而成功搭上熱點,謀得市場紅利?
11月15日,鏗鏘三人行,敬請關注。請點擊“我要報名”,參與報名。(名額有限:50人,報名從速)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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