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發揮典型引領示范作用,推廣成熟經驗做法,加快推進《“十三五”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建設規劃》實施,現向各級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研究機構等征集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典型案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案例要求
(一)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是指針對一個小流域或某一河段水環境狀況,合理設計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管渠截污、沿岸濕地、排污口整治、生態護坡工程、污染底泥清除等項目組合方式,開展綜合性和系統性治理。
(二)典型案例要求工程建設投資合理,日常運行經濟(至少穩定運行1年),并對水質狀況有較大改善。
(三)典型案例中相關工藝技術能夠公開。
二、申報要求
(一)請參照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典型案例征集模板(見附件)有關要求編寫相關材料。
(二)案例材料請加蓋申報單位公章,郵寄至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區經濟司流域處(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38號,郵編:100824),并將材料電子版發至電子郵箱diqusi@sina.com。請在郵寄信封上和電子郵件標題中注明“流域典型案例”字樣。
(三)申報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30日(以正式郵寄件收到日期為準)。
典型案例征集完畢后,我司將篩選匯集成冊,予以公開,供各方面參考。
聯系電話:010-68501791,68501759
國家發展改革委地區經濟司
2016年9月22日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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