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引導地方政府加大各項治污措施落實力度,切實解決重點流域水污染問題,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資金50億元,專項用于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
據(jù)介紹,該專項資金全面實行以獎代補,資金分配與國務院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結果直接掛鉤,突出結果導向,并由地方政府自主安排到流域水污染防治具體項目。
編輯:孫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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