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環保部科技標準司趙英民司長應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之邀解讀環保部《關于環保系統進一步推動環保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其六:環境服務業主要商業模式探尋
商業模式決定產業業態,是企業成功的一個首要條件。作為政府應有的行為不是規定商業模式,而是讓企業家有更多的自主權。如果環保產業在轉型過程中,探索出幾個成功的商業模式,一定會成功促進整個環保產業的業態轉型。
嚴格意義上來講,合同環境服務是環境服務業的商業模式之一,尚在探索實踐階段,具體成效現在還不能一概而論。但是我們積極鼓勵在一些地方先行先試,也許在探索過程中會有更好的模式。
合同環境服務的特點,一是投入和環境效果直接掛鉤。即政府僅強調效果,對過程和方法只做規范,不做干預。從大方向講,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二是合同環境服務有利于精兵簡政,有利于政府轉變職能,有利于構建“小政府、大社會”。
合同環境服務模式從很大程度上可以解決執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問題。綜合環境服務商一旦違法偷排,多年積累的誠信和資本就會坍塌。所以,當把實際工程交給這樣的企業時,環境問題會得到很大改善。中國大量污染問題是在污染治理規模很小的情況下發生的,只有綜合服務集約才有可能解決。
與合同環境服務關聯,產生兩種企業形態——綜合環境服務商與環境解決方案提供商,兩種企業形態可以概括為“提供知識加實施加效果;僅提供知識或知識加實施;”。綜合環境服務商內涵更豐富,更廣泛,包含有信息、資本、人力資源、再保險等多個方面;而環境解決方案提供商只是提供解決方案,不承載資金等更多的問題。
在環境產業轉型期,各企業的戰略定位因企業而異,但終會殊途同歸:大中小企業各得所需,資本在轉型過程中有序流動,使得整個產業提高效率。同時政府及各級環保部門,包括一些傳統的事業單位,也應從市場角度出發,鼓勵企業嘗試不同的商業模式。商業模式的應用可以從各地環保部門的角度處發,揉到模式試點里進行。
編輯:全新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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