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4月17日,我國內地除浙江、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云南、西藏外其他21個省(市、區)部分地區空氣中監測到來自日本核事故釋放出的極微量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另在吉林等11個省(區、市)檢測到更微量的放射性核素銫-137和銫-134,其對公眾可能產生的附加輻射劑量小于巖石、土壤、建筑物、食物、太陽等貢獻天然本底輻射劑量的十萬分之一,對我國環境和公眾健康不會產生影響,無需采取防護措施。
由于各地檢測出的人工放射性核素所造成的輻射劑量極其微弱,只有每小時10-7微希沃特量級,小于巖石、土壤、建筑物、食物、太陽等貢獻天然本底輻射劑量率(每小時0.1微希沃特左右)的十萬分之一,仍在當地本底輻射水平正常漲落范圍之內;公眾暴露在這樣的環境中,一年之內所接受的附加輻射劑量,僅相當于乘坐飛機飛行兩千公里所受輻射劑量的千分之一,因此,不會對環境和公眾健康造成影響,無需采取防護措施。
下圖是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4月17日16:00繼續發布的全國省會城市和部分地級市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實時連續空氣吸收劑量率監測值。監測結果匯總圖中綠色曲線代表監測值,藍色柱體代表天然本底水平,綠色曲線均在藍色柱體范圍內。監測結果表明,目前我國環境輻射水平仍在本底范圍內,日本核電事故未對我國環境及境內公眾健康產生影響。
全國輻射環境空氣中放射性核素檢測結果
序號 省份 活度濃度(mBq/m3)
131I 137 Cs 134 Cs
1 黑龍江省 0.48 未檢出 0.10
2 吉林省 0.54 0.13 0.11
3 遼寧省 0.29 0.06 未檢出
4 北京市 0.21 0.06 0.05
5 天津市 0.41 0.11 0.08
6 河北省 0.08 未檢出 未檢出
7 河南省 0.22 未檢出 未檢出
8 山西省 0.28 未檢出 未檢出
9 內蒙古自治區 0.05 未檢出 未檢出
10 山東省 0.21 0.08 未檢出
11 上海市 0.32 0.11 0.13
12 江蘇省 0.09 未檢出 未檢出
13 浙江省 未檢出 未檢出 未檢出
14 安徽省 0.1 0.05 未檢出
15 福建省 0.06 未檢出 0.06
16 江西省 0.06 未檢出 未檢出
17 湖北省 未檢出 未檢出 未檢出
18 湖南省 未檢出 未檢出 未檢出
19 廣東省 未檢出 未檢出 未檢出
編輯:孫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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