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供水成本最終真的能夠向社會公開,那將是在公眾參與方面的一大進步。
近期國家發改委組織相關人員就水價成本的公開進行論證,自來水公司、物價等部門代表出席了會議,據相關媒體報道,現場討論非常激烈,消息也引起了社會公眾的熱議。筆者根據自己的工作體會,從水價成本公開到成本監審和公眾參與談一點認識。
首先,成本公開不是目的,僅僅是個過程或開始,最終目的在于有效開展供水成本監審工作。供水成本監審之所以遲遲無法開展,原因之一就是缺少大量有效的財務、運營等參考數據,缺少判斷供水企業“應該成本”或“合理成本”的依據。成本監審不是財務審計,成本監審的范疇要大于財務審計,絕不是簡單的對成本“真實性”的審查,而包括對“合理性”的審查,“合理性”審查才是重點,當然也是難點。
就目前的環境,判斷企業“真實成本”已經很不容易,要判斷“應該成本”或“合理成本”更難。要科學的審查成本“合理性”必須要有大量的可供參考的橫向、縱向數據和信息。所謂“橫向”指的是周邊地區供水企業的財務、運營數據,“縱向”指的是企業本身歷年的財務、運營數據。這些數據信息的積累才是有效開展成本監審的前提。因此成本公開不是目的,而是要盡快建立區域甚至全國的供水企業財務、運營數據信息系統,注意僅僅有財務報表是不夠的,要收集包括財務數據、經營數據以及其他重要的行業特有指標在內的信息,這些指標的選擇和設定需要專業機構協助政府完成,而且這個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筆者也知道這非常困難,但如果沒有第一步,永遠沒有有效成本監審的開始。
其次,雖然筆者對供水成本的公開很不樂觀,但如果供水成本最終真的能夠向社會公開,筆者認為那將是在公眾參與方面的一大進步。關于公眾參與公共決策,目前有兩種主要的觀點,一是一部分人認為決策是少數精英的事,讓普通公民了解詳細信息甚至參與決策過程,只會干擾決策的形成;另外一種觀點認為公民有權知道信息真相、有權知道決策內容,公民參與決策反映公民意愿,有助于形成科學決策或決策的實施。
筆者自己贊同第二種觀點,如果能讓公眾了解供水成本的構成、成本的明細,參與水價聽證,甚至從項目投資立項就參與進來,那么公眾了解了真實情況之后,可能有些項目就不上了,就算因為必要性上了,由于投資增加導致的水價上升公眾也能理解和接受了。這樣做是雙贏的,從政府的角度,有利于決策者發揚民主,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增強決策的科學性;從公眾的角度,有利于促進公眾對決策的理解,提高落實決策的自覺性,提高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熱情,增強關心公共生活的責任感。現實生活中,民眾往往都“被代表”了,大部分矛盾都是因為信息的不夠透明和公開造成的。
筆者建議,讓公眾從水項目的規劃立項開始到水企業的日常運營都充分了解應該了解的信息,充分參與應該參與的決策,在規劃立項和水價調整階段都充分公布相關信息,舉行有效的聽證程序,那么以后水價的調整就不會再有這么多爭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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