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內蒙古包頭市委、市政府將農村牧區飲水安全工程列入為人民群眾辦的20件好事實事之列,計劃投資3297萬元,解決農村牧區4萬人口飲水安全問題。項目涉及土右旗、固陽縣、達茂旗、石拐區、稀土高新區、九原區等6個旗縣區77處工程。
包頭市水務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從項目儲備,項目立項審批,工程建設等環節采取嚴格措施,保證每一處飲水安全工程高標準、高質量,建成群眾滿意的民心工程,實現民生水利快速發展。一是科學制定飲水安全工作方案。根據全市農村牧區飲水現狀,優先解決對農牧民生活和身體健康影響較大的氟超標等飲水安全問題。在選擇飲水工程的類型、規模及供水方式時,首先考慮當前的現實可行性,同時兼顧今后長遠發展的需要,水源選擇符合當地水資源管理的要求,根據區域水資源條件選擇水源,使優質水源優先滿足生活用水需要;對于水源有保證、人口居住較集中的地區,建設集中式供水工程,并盡可能適度規模,供水到戶;對于居住分散的山丘區農民。采取建分散式供水工程。二是積極做好飲水安全工程前期規劃和儲備工作。組織進行了飲水現狀調查評估,準確核實全市農村牧區飲水不安全人數的分布、類型及其成因。對工程建設方案堅持多方案比較,堅持采用最優方案:在“集中供水”與“單村供水”中比選,在總造價不增大的前提下,能跨村跨鄉集中解決的,不搞單村供水工程;在不同的供水方式中比選,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對水資源匱乏的后山地區村莊,充分利用地形優勢,盡量采取高位水池蓄水的方式供水;在水資源相對豐富的前山地區,盡量采取變頻直供的方式供水;在“提水”與“引水”中優選,在有條件的鄉村,堅持能引不提,通過對水源充足、潛力大的舊工程改擴建,解決附近缺水村莊,尤其在城鄉接合部,通過延伸城市自來水管網解決;在“地表水”與“地下水”中優選,在選擇水源時,能用地表水的不用地下水,確保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三是對項目立項審批、工程建設等環節采取嚴格措施。在項目審批環節,強調項目與當地新農村建設規劃、村鎮建設規劃、城鄉一體化建設相銜接,避免項目盲目上馬。對存在移民搬遷的可能和條件不成熟的項目,堅決不予審批;對飲水安全工程設計嚴格把關,組織專家對工程方案的可行性、工程投資的合理性進行認真審查。在項目實施環節,以工程軟硬件齊抓共管為重點,實行“四項制度”:在全市范圍對飲水安全項目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要求按年度計劃統一以旗縣(區)為單位成立項目法人,明確主要技術負責人、財務主要負責人等,編報年度總施工計劃。為保證工程所用材料的質量,在全市范圍內大力推行招標投標制,要求大型飲水安全項目必須單獨招標,小型飲水安全項目以旗縣區為單位實行年度計劃項目打捆招標。工程施工由項目法人按照合同制管理方式選擇有水務資質的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實行旗縣區巡回監理。四是水源保護與水質凈化相結合,防治并重。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的要求,根據各地實際,因地制宜,劃定供水水源保護區,加強水源地周邊環境的保護,防止污染和超采地下水造成飲用水源水量不足,以及串采不良含水層的水,造成飲用水中氟砷等有害物質超標。同時加強水質檢測,在適度規模的水廠設化驗室,建立社會化的水質檢測服務體系,對小規模供水站和分散式供水水源進行不定期水質監測、提供水質檢測服務,完善供水水質保障體系。五是積極探索建后管理模式,確保工程正常運行。對于較大型集中供水工程,主要采取由水務部門成立供水公司實行專業化管理和受益群眾參與式管理相結合的機制,讓農牧民群眾直接參與工程管理,真正實現了群眾建、群眾管、群眾受益的目標。如土右旗西線供水工程建成后,專門成立了村鎮供水公司,采取“五統一分”的方式管理,即“統一管理辦法”“統一收費標準”“統一供水方式”“統一結算形式”“統一獎懲制度”和“分級管理”,是以村口總水表為界,供水公司與用水戶協會按照各自的管轄范圍分級管理。對于點多、面廣的小型單村供水工程,在工程建成驗收后,將全部移交受益村管理。旗縣(區)由水務部門設專業人員負責水質監測、技術指導等,工程受益村成立村級用水戶協會,用水戶協會全面負責本村飲水工程的運行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農村牧區飲水安全工程2010年計劃投資資金已全部到位,77處工程已全部開工,共打機電井55眼,鋪設管道140.60公里,土石方32.14萬方,完成投資650萬元,建成飲水安全工程9處,已解決農村牧區5380人飲水安全問題。
編輯:姚森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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