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現在起,福建省泉州市將對重點污染源企業和集控區實行強勢管理,通過實施分級管理、劃片包干、責任到人制度,確保重點污染源穩定達標排放。
當前,泉州市在保證所有重點污染源至少每月一查的基礎上,環保部門將實行交叉檢查、反復檢查,形成密集態勢。市環境監察部門對占全市65%污染負荷以上的工業企業及城市污水處理廠等重點污染源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縣級環保部門負責轄區內全部污染企業的日常監管和轄區內工業污染整治任務的督促落實,對污染企業分類管理,制定季度工業污染源監管工作計劃,對市、縣重點污染企業每半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并建立臺賬。
泉州市環保局近日印發的《泉州市重點污染源監督管理指導意見》提出,即日起,該市將把10家集控區和67家重點污染源企業,以及各縣(市、區)城市污水處理廠、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場)列入市級重點污染源名單,實施重點監管。這10家集控區分別是:石獅市錦尚漂染集控區、石獅市伍堡漂染集控區、石獅市大堡(漂染)集控區、石獅市大堡(電鍍)集控區、晉江市可慕制革集控區、晉江市東海漂染集控區、晉江市東石電鍍集控區、南安市侖蒼電鍍集控區、泉港區普安制革集控區、豐澤區東海電鍍集控區。
編輯:武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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