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對策論看中國環境問題的困境
作者:陳斯慶
一、中國環境問題的困境
與所有的工業化國家一樣,我國的環境污染問題是與工業化相伴而生的。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的環境污染漸呈加劇之勢,環境問題與人口問題一樣,成為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兩大難題。從全國總的情況來看,現在北方地區沙塵暴正在加劇,缺水矛盾日益突出,南方水質性缺水也不容忽視,空氣污染隴罩城市,固體廢物正在包圍城市,我國環境污染仍在加劇,生態惡化積重難返,環境形勢不容樂觀。2006年我國發生嚴重環境污染事故161起,國務院年初提出的能耗降低4%、污染物排放降低2%的目標并沒有實現,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制約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瓶頸。
當前,政府對環境保護加大力度,許多環保專家正在千方百計,尋求環境問題的解決之道,許多非專業人士和環保志愿者也日益意識到保護環境已刻不容緩,正在以自身的行動來保護環境,但很多事情的發展卻往往不如人意,中國環境問題正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這當中究竟是什么原因?難道環境惡化是必然的嗎?
面對困境與迷惑,本文嘗試用對策論的分析方法來解答這個問題。
二、對策論及應用
對策論又稱博弈論,是對沖突或競爭進行分析數學理論與方法,它存在于政治、經濟、軍事或各項事務之中。對策論誕生于1927年,由數學全能行家約翰·馮紐爾曼創立。對策論的部分智力感染力在于它的許多成果,如量子力學或相對論,似乎是直覺的,甚至是顛倒性的。
1951年,美國經濟學家肯尼思·阿羅通過對策論,令人信服地論證:任何可以想得出的民主選舉制度可能產生出不民主結果,這一論證使數學家和經濟學家感到震驚。阿羅這種令人不安的對策論論證立即在全世界學術界中引起了評論。
1952年,后來在經濟科學方面獲諾貝爾獎的保羅·賽繆爾森這樣寫道:“它證明了探索完全民主的歷史記錄下的偉大思想也是探索一種妄想、一種邏輯上的自相矛盾。
在經濟學中,“智豬博弈”(Pigs’payoffs)是一個著名博弈論例子。
這個例子講的是:豬圈里有兩頭豬,一頭大豬,一頭小豬。豬圈的一邊有個踏板,每踩一下踏板,在遠離踏板的豬圈的另一邊的投食口就會落下少量的食物。如果有一只豬去踩踏板,另一只豬就有機會搶先吃到另一邊落下的食物。當小豬踩動踏板時,大豬會在小豬跑到食槽之前剛好吃光所有的食物;若是大豬踩動了踏板,則還有機會在小豬吃完落下的食物之前跑到食槽,爭吃到另一半殘羹。
那么,兩只豬各會采取什么策略?答案是:小豬將選擇“搭便車”策略,也就是舒舒服服地等在食槽邊;而大豬則為一點殘羹不知疲倦地奔忙于踏板和食槽之間。
由上面例子可以看出,通過對策論的分析,我們得到了各行為主體的共同最優選擇的結果,這種結果也是實際生活中最有可能出現的。所以,對策論適用于對各種行為主體的行為選擇進行分析。
下面,通過對策論來進行分析。
三、對策論在環境問題上的應用
從對策論來分析,首先是識別參加博弈的對象,也稱之為局中人。通過適當簡化,局中人包括中央政府(A)、地方政府(B)、國家環保局(C)、地方環保局(D)、企業(E)、企業(G)、民眾(H)、民眾(I)。其次是識別獲勝目標,這里各對象的獲勝目標均為本身利益的最大化。其三,各局中人的對策集,下面我們來分析各個對象之間的博弈對策及結果。
這里有其它多個博弈,限于篇幅,本文只列出最典型的博弈,其它的博弈道理基本相同。
企業E與企業G的博弈
兩個排污企業之間的競爭。E與G兩企業都有二種策略,即一是完全治污,二是部分治污或不治污。企業E的策略為:治污,則成本高,生產成本就會增加,價格就要提高,它的產品就沒有競爭力,經過長期競爭,治污企業可能倒閉,第二種策略是不治污或少治污,環保檢查來了就應付就一下,去了就停止治污,這樣則可節省大量運行費用,雖然可能有一定機率受到環保局的處罰,但這種機率及罰款的總額在目前還遠小于運行費用,所以對于理性的企業主的必然選擇是第二種策略,即不治污或少治污。因而本博弈的結局是造成污染加重,環境惡化。原因是監管力度不足,導致不治污或少治污的策略優于全部治污。改進措施為加大監管力度,直到守法成本小于違法成本。
企業E與地方環保局D之間的博弈
企業E的兩種策略一是完全治污二是不治污或部分治污,而環保局D的策略一是完全監管二是與少監管或不監管。對于企業E來說,無論環保局D不監管與否,最優策略都是不治污。因為,不監管,最優策略當然是不治污,若監管,則選擇不治污或部分治污仍然優于全部治污,因為在當前形勢下,守法成本遠高于違法成本是眾所周知的;對于環保局D,以代表環保局D的工作人員為例,若采取監管,工資不見上漲,而由于造成與企業的沖突,關系處理得不好,得不到企業送來的好處費,總收益不高,而且可能還會受到一些其它威脅,包括人身威脅,則得不償失。若不監管,則很可能得到企業好處費,這里有可能企業主動送上門,也有可能環保人員通過其它主動手段得到,則不監管的平均收益都大于監管,所以環保局D的最優策略是不監管或少監管。
民眾H與民眾I的博弈
民眾H與民眾I同時受到環境污染,民從H和民從I可選擇的策略為,投訴與忍耐。若民從H選擇投訴,則民眾I搭便車,反之,民從I選擇投訴,則民眾H搭便車。所以,民眾會往往會根據污染物的作用大小及不同的污染物性質采取不同的對策。噪聲污染不會累積,一般是小范圍而且即時見效,廢氣污染基本不會累積,范圍中等至較大,時效性較強,水污染會有累積,范圍中等至較大,時效性一般至較強,生態破壞累積效應很強,往往不可逆,但時效性弱。目前,污染投訴的數量從大到小依次為:噪聲污染、空氣污染、水污染、生態破壞。由于噪聲作用范圍小而直接,一般只影響到少量住戶,則其中影響最大的住戶在忍無可忍時只有選擇投訴,其他的住戶可選擇搭便車。空氣污染和水污染數量相對投訴較少,生態破壞的投訴幾乎為零。目前情況下,投訴渠道不十分暢通,而且投訴效果一般,只有噪聲污染投訴理結率較高,而水污染及空氣污染即使投訴了也不見得能夠解決,所以,在長期的博弈中,民眾的最優選擇大多是忍耐。民眾博弈的結果往往是污染不斷加劇,直到民眾忍耐的閾值。原因分析:民眾環保意識不高,投訴渠道不暢,民眾往往處于弱勢地位。
地方政府B與地方環保局D博弈
地方政府B與地方環保局D對于排污行為都可以采取監管、不監管(或少監管)兩種策略。 那么,什么是最優策略呢?
首先,由前文所述可知,企業治污則對其本身的短期發展不利。而當前,地方環保局D作為地方政府B的一個部分,局長的“帽子”掌握在地方領導的手中,票子由地方財政發放,地方環保局D只能對地方政府唯命是從,有誰愿意拿自己的“烏紗帽”去博弈呢?而地方政府B領導的任命僅僅來自于上級政府,上級政府考察下級政府的主要指標就是地方的GDP,所以地方政府B與地方環保局D共同的最佳策略必然是以地方當前的GDP增長為重,對污染不監管或少監管,甚至大力引進有污染的企業并縱容他們的污染行為,以促進短期經濟的快速增長。
其它的博弈還有:民眾H與環保局D博弈、國家環保局C與地方環保局D博弈、國家環保局C與地方政府B的博弈、國家環保局C與中央政府A的博弈等。上述幾個博弈的雙方由于相對強弱十分明顯,強者可以為所欲為,弱者只能聽之任之,無能為力。例如,民眾H對于環保局D處于弱勢地位,對于地方環保局D的所作所為基本無能為力,而地方環保局D雖然從屬于國家環保局C,但更重要的是受管于地方政府B,只能聽從強者的安排。國家環保局與中央政府的博弈關系也類似于地方政府與地方環保局的關系。雖然,國家的實行更嚴格的環保政策導向當然會對環境保護有利,但由于當前國家對環保的重視程度遠沒有對GDP的重視程度高,這在很大程度上造就了環境污染與生態惡化的加劇趨勢。
四、結論
綜上所述,中央政府(A)、地方政府(B)、國家環保局(C)、地方環保局(D)、企業(E)、企業(G)、民眾(H)、民眾(I)等各行為主體在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利益爭奪選擇過程中,會導致環境不斷惡化。所以,在當前形勢下,中國的環境污染加劇與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仍然是難以避免的。
編輯:全新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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