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十一五”時期,寧夏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規劃指標是重點區域、重點流域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力爭在全國考核排序中達到中等以上水平;黃河干流寧夏段國控、省控斷面水質較“十五”末提高一個等級,達到地表水質Ⅲ—Ⅳ類標準,城市集中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大于95%;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31.1萬噸,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12.2萬噸;工業污染源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達到95%以上,工業廢氣排放達標率達到95%,城市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大于7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大于70%;全區自然保護區占國土面積的比例達到9.6%,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達標率大于60%,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率達到20%。在能力建設方面,提出到2010年建成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應急預警中心和寧夏環境突發事故應急監測網絡,寧夏自治區和市級環境監測站基本達到《環境監測站建設標準》,縣級環境監測站達標率達到60%;自治區和市級環境監察機構均達到標準化建設水平,縣級環境監察機構達標率達到70%。《規劃》明確了“十一五”全區環境保護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基本任務及保障措施等。
編輯:謝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