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寧夏的水資源管理和用水管理主要依賴行政計劃手段,水價、水資源費和排污費等經濟調控標準較低,被動節水的色彩較濃。現有的水管理手段與水平相對比較落后,主要表現在:一是灌溉用水管理粗放,一些灌區按灌水畝數均攤收費,不利于節約用水;二是支斗渠以下量水調控設施嚴重不足,田間工程不配套。近兩年來,自治區通過制定政策及實施方案,開展大量宣傳培訓、經驗推廣、組建協會等工作,初步理順了供水管理體制,在提高灌溉效率的同時,規范了用水管理,特別是規范了水費收繳行為,使水費公平負擔,有效杜絕了搭車收費和亂收費現象,具體經驗和成功做法如下:
(一)推進城鄉水費水價改革,實施水利建設資金的市場運作
實行農業供水管理體制和水價形成機制改革,支斗渠采取農民用水者協會自主經營、自我管理,鄉村監督協調和服務,水管單位指導和協助的管理方式。
針對農業用水占主導地位的實際,寧夏回族自治區在節水型社會建設中大力推進農村水費改革。各級水管單位按照自治區統一部署,積極開展水費改革試點工作。目前全區農民用水者協會組建工作基本完成,實行“三費”合一的“一價制”水價政策,推行水管單位 “一費開票到戶”、農民用水協會“一票收費到戶”的水費收繳管理方式,其中自流灌區已全部進行水費改革,成立農民用水者協會905家,86%的協會按照一事一議的程序落實了“一把鍬淌水”制度。通過農業水費體制改革,支斗渠用水管理得到加強,灌溉秩序明顯好轉,有效增強了群眾水商品和節水意識,試點灌區節水幅度15-20%,大部分試點水費較往年都有所降低。
(二)水權轉換
寧夏當地水資源嚴重短缺,且用水結構不合理,農業用水占全區總用水量的95%以上,工業用水僅占3%。水權轉換方式將農業節余的水量有償轉換給工業,以工業發展反哺農業,由擬用水的建設項目業主單位投資,自治區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節水改造工程,為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水資源保障。
寧夏從2003年成立了水權轉換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編制完成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黃河水權轉換總體規劃報告》和《寧夏黃河水資源初始水權分配方案》,已得到黃委會批復。制訂了水權轉換的相關制度,明確了出讓方和受讓方的責、權、利,簽訂水權轉換協議,落實資金,已到位資金6320萬元;實施節水改造工程,砌護干渠12.75公里、支斗渠45.68公里,改造各類建筑物815座。節水工程已經發揮效益,初步滿足了部分工業項目用水需求。
編輯:全新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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