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水資源管理工作的總體思路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節水型社會建設為中心,以貫徹國務院460號令為重點,以提高水資源管理能力為突破口,在水資源規劃、配置、節約、保護等環節進一步強化水資源管理,促進和諧社會建設。2007年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貫徹落實460號令,強化依法管理水資源
切實承擔起《水法》等法律法規賦予的水資源統一管理職責,加大執法力度,嚴格規范取水排水行為,對違法取用水、違法建設取用水設施,違法設置排污口、違法擅自打井、拒繳水資源費等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切實建立起460號令確立的水資源管理秩序。
2007年內力爭完成對三分之二以上原取水戶水量核定和取水許可證換發工作,確保2008年全面完成水量核定和換發證工作。水量核定工作,要切實落實“五個明確”:即“許可取水量(權)明確、年度取水計劃明確、取水計量措施明確、節水目標明確、退水水質標準明確”,對每個取水戶建立取水許可監督管理臺帳和檔案。要通過核定水量和換發證,完成取水許可管理制度從原國務院119號令向新國務院460號令的過渡與轉變,為實施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奠定用戶基礎。
進一步強化取水許可規范化管理。在取水審批環節重點規范水資源論證審查,發證環節重點規范取水工程驗收,監督管理環節重點規范計劃用水管理和水資源費征收。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基層水資源管理隊伍能力建設,從實際出發制訂規范化管理標準以及規范化管理達標實施計劃,對基層管理機構裝備建設和人員培訓等提出明確要求。
二、統籌組織,積極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把落實460號令貫穿于建設節水型社會的全過程,在建設節水型社會的平臺上統籌組織和安排好規劃、配置、節約和保護等各方面的工作。
各流域、各省(區、市)要以國家《節水型社會建設“十一五”規劃》為指導,抓緊編制完成本流域、本區域《節水型社會建設“十一五”規劃》,制定實施計劃,確定年度重點,明確工作內容,建立貫徹落實規劃的領導體制和工作協調機制,精心組織實施。重點加強工業和城鎮生活節水管理,特別是落實降低工業萬元增加值取水量的措施要求,保證各項規劃目標實現。繼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工作,各省(區、市)要切實加強對全國和本地區節水型社會試點工作的指導和支持力度,把試點經驗有機納入規劃之中,通過交流與推廣試點經驗,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的實施。
深化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是節水型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已經實現涉水行政事務統一管理的地區,要全面總結水管理體制改革的成效、做法與經驗;進一步深化水務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現代水務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充分發揮體制優勢,整合各項涉水職能,統籌考慮水質和水量、供水和排水、用水和節水;要堅定不移地推進水務產業化與市場化進程,改革水務投融資體制;探索政企分離后水務監管的方式與手段,強化政府對水務行業的監管。尚未實現水務統一管理的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推進水管理體制改革,為全面建設節水型社會提供體制保障。2007年各地要進一步理順節水管理體制,切實解決目前一些地方城市節水辦設在供水企業,職能錯位、政企不分的問題,建立城鄉一體、職能統一、主管全社會節水的管理機構。
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是建設節水型社會的重要方面。在抓好現有部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試點工作的同時,2007年要結合節水型社會建設,選擇部分中小城市適當擴大試點范圍。各地要通過這些試點認真摸索和總結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的管理模式、技術方法,并將這些試點的經驗推廣納入到當地節水型社會建設的總體框架之中。
加快用水定額編制和修訂,明確主要用水行業用水定額,切實以用水定額為主要依據核定取水量和下達用水計劃。尚未發布用水定額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年內要完成定額制定工作。已經發布定額的地區,應根據460號令、國家產業政策和本地區建設節水型社會的要求,進一步修訂完善用水定額。要采取措施切實加強用水定額和計量管理工作,尤其要加強對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內用水計劃和定額的管理,實施超定額或超計劃用水累進征收水資源費,加大節水監督管理力度。
三、以規范使用為重點,加強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工作
切實維護水行政主管部門作為水資源費征收主體與執法主體的地位,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水資源統一管理職責。
2007年各地要完成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修訂和出臺工作,切實解決當前水資源費征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一是要取水計量到位,按照實際用水量(或發電量)依法征收;二是規范征管權限,建立健全水資源費分級分成上繳的管理制度;三是規范水資源費的使用,建立水資源費使用的審批管理制度和分級監督管理制度,以確保水資源費主要用于水資源的管理、節約和保護。當前水資源費要重點用于水資源管理基礎設施和水資源管理機構的建設,加強基層水資源管理人員的培訓,切實提高對全社會水資源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流域管理機構要加強對其權限管理范圍取水許可的監督管理,積極協調跨省區取水工程水資源費征收矛盾,與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建立有效的聯合執法機制,大力支持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工作。
四、抓住重點,大力推進水資源保護工作
緊緊依托水功能區劃管理開展水資源保護工作。尚未批準出臺水功能區劃的省(區、市),2007年內應完成相應的區劃編制和報批工作。已出臺水功能區劃的省(區、市),要及時抓好水域納污能力核定工作,制訂分階段限制排污總量計劃,依法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在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記和審批基礎上,對違法設置入河排污口及水質超標嚴重河段的入河排污口予以通報。完成水域納污能力核定并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的流域,應研究分年度管理目標要求。流域內各省均已批復水功能區劃的流域管理機構應協調本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門,在2007年完成水功能區及入河排污口分級管理實施方案編制工作,并報部審批。
加強飲用水源區管理是水資源保護工作的重中之重。2007年各省(區、市)要按照水利部的統一部署,全面開展本轄區供水人口20萬以下的飲用水水源地核準工作。對已經列入“全國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名錄”的重要水源地,要建立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體系。
各流域管理機構要重點做好省界緩沖區水資源保護工作。2007年要全面完成省界緩沖區監測、信息報告和通報、水質水量管理及應急預案、監督管理和標示等工作,逐步建立流域與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及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和信息交流渠道。
五、進一步加強水資源優化配置與統一調度
水資源配置是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管水的核心職能。
2007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在水資源綜合規劃的基礎上,從本區域的資源稟賦和管理實際出發,選擇區域內供需矛盾或生態問題突出的河流或地下水單元,試點開展水量分配方案或取水許可總量控制指標的制訂工作,探索研究總量控制管理的有效途徑與方法。流域管理機構在指導本流域內各省區開展有關河流總量控制指標研究和制訂的同時,當前要突出抓好流域取水許可總量控制指標的研究和制訂工作。
2007年黃河流域要重點抓好《黃河水量調度條例》(國務院472號令)的貫徹實施,完成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細化到支流和地區的工作,嚴格計劃用水管理,啟動支流調度,確保2007 年度黃河水量調度工作順利進行,黃河不斷流。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年度水資源的豐枯變化加強計劃用水管理,實施多水源多目標調度,保障各類取水戶用水權益的實現。尤其要加強枯水期和緊急狀態下水資源應急調度管理,確保供水安全,做好生態補水和防治突發性水污染工作。各有關地區和單位要確保2007年度黑河、塔里木河水量調度計劃完成,加強山西、河北兩省向北京集中輸水工作,確保首都供水安全。
加強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要嚴格把好水資源認論證審查關。通過審查把關,合理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和其它非傳統水源,統籌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加大對水資源論證從業單位的監管力度,切實提高水資源論證的水平。
進一步強化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在全面完成地下水功能區和超采區劃定的基礎上,緊密結合取水許可核定水量和換發證,在全國范圍內啟動地下水取水工程普查工作。以南水北調東、中線受水區等超采區治理為重點,大力推進地下水超采區生態治理保護,完善地下水開發利用監督管理體系,遏制地下水超采趨勢,嚴格管理和保護地下水資源與生態環境。
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水利部關于加強城市水利工作的若干意見》(水資源[2006]510號),統籌城鄉發展,以城市涉水規劃為龍頭,以城市水系整治為重點,做好城市水利工作。
六、以信息化建設為重點,提高水資源管理能力與水平
當前水資源管理基礎設施薄弱,嚴重制約了水資源管理能力與水平的提高,極不適應水資源管理的實際工作的需要。2007要以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為重點,逐步推進水資源管理的科學化、定量化、現代化。
2007年我部將啟動國家水資源管理系統前期工作,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在我部統一組織下,全面調研水利信息化基礎設施及水資源管理信息化現狀及存在問題,信息采集、傳輸與處理需求,積極配合我部完成項目建議書編制,爭取盡早立項。同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組織編制以省級行政區為單元的水資源管理信息化系統建設總體方案,按照國家系統的技術要求和部制訂的技術大綱,在流域管理機構指導下,規劃設計布局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水資源管理信息化系統建設,明確優先實施重點,制訂分年度實施計劃,用一年時間完成總體方案的編制工作并報部審查批復。經批復的總體方案將作為各省開展省級水資源管理信息化系統建設的依據,建設和運行費用由各地征收的水資源費支出,爭取用5 年時間基本建成省級系統。
編輯:謝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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