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為南京城建污水處理收費資產支持受益憑證提供轉讓服務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及其他席位持有機構:
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南京城建污水處理收費資產支持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已完成募集驗資成立。根據東海證券申請,本所將自2006年7月19日起為南京城建污水處理收費資產支持受益憑證提供轉讓服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證券賬戶和基金賬戶的合格投資者可以參與南京城建污水處理收費資產支持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的轉讓業務。
二、南京城建污水處理收費資產支持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設立日期為2006年7月13日。受益憑證分四期,一年期受益憑證簡稱“寧建01”,證券代碼為“119006”, 到期日為2007年7月13日;二年期受益憑證簡稱“寧建02”,證券代碼為“119007” ,到期日為2008年7月13日;三年期受益憑證簡稱為“寧建03”,證券代碼為“119008”, 到期日為2009年7月13日;四年期受益憑證簡稱為“寧建04”,證券代碼為“119009” 到期日為2010年7月13日。上述產品在本所掛牌轉讓的終止時間為產品到期日。如遇節假日休市,轉讓終止時間則為到期日前一個交易日。
三、“寧建收益”每份面額為100元人民幣;計價單位為每百元面值的價格;單筆成交申報最低數量為500份,且轉讓數量必須為10份的倍數;成交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四、“寧建收益”采用協議轉讓的方式進行,轉讓時間自上午9:30至下午3:30。轉讓數量和價格由雙方根據前款規定自行商定。
五、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通過大宗交易系統的意向報價功能為“寧建收益”的轉讓提供雙邊報價,其報價和成交確認信息將通過本所網站公布。
六、投資者首次參與“寧建收益”轉讓前,會員應當向擬參與轉讓的投資者全面介紹相關業務規則,充分揭示可能產生的風險,并要求其簽署產品風險揭示書。
七、本所可根據需要暫停或終止“寧建收益”轉讓服務。
八、會員或基金公司登陸本所大宗交易系統使用的數字證書需在有效期內。
九、本通知未盡事宜參照《關于為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莞深高速公路收費收益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提供轉讓服務的通知》(深證會字【2005】108號)。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編輯:全新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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