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長陳明劍今日證實說,由于國家和地方政府資金不能按時到位,國家“十五”規劃確定的重點治污工程總體進展緩慢,按時全面完成已不可能。陳明劍認為,治污不力問題出現的原因是,經濟、行政、法律手段不配套。
據陳明劍介紹,截止到去年年底,國家列入重點流域污染防治“十五”計劃的2130個項目中,在建項目和未動工項目1279項,占60%;完成投資662.6億元,占計劃總投資的42%。
他說,現在距離“十五”計劃最后完成期限只有3個多月時間,從工程建設、調試期和相關配套設施建設所需要時間分析,全面完成重點治污工程項目已不可能,未動工項目即使年內全部開工,相當一部分項目的環境效益要到“十一五”期間才能顯現。
陳明劍對造成目前污染治理不力的原因進行了分析。他認為,經濟、行政、法律手段不配套是一個重要原因。他說,至今,脫硫成本計入上網電價的政策沒有全面落實,由于排污收費標準低于治理成本,排污單位沒有治理污染的壓力;由于缺少實質性的政策支持,電力企業中觀望等待的比較多;污水處理廠建成后,缺乏運行經費,導致污水處理廠開開停停;經濟政策不到位,社會資金不敢介入污染治理市場。
陳明劍認為,環境監管力量薄弱也是一個重要原因。據他透露,企業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企業的環境意識、法律意識淡薄;地方保護主義等,都對環境監管執法能力提出了嚴峻挑戰。由于環保執法隊伍人員少,疲于應付,通常是有舉報、有信息反映上來,待上級部門批了以后,才去調查。企業違規排污的情況比較嚴重,相當一部分企業逃避了環保部門的查處。
(法制日報)
編輯:全新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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