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發環境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城發環境)發布公告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城發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現選舉黃新民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兼任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任期與公司第七屆董事會任期一致,可連選連任。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應由白洋先生變更為黃新民先生,并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相關事宜。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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