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領導:王光輝、路金波
責任處室:質安處、城管局
(七)與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地方政府已確定由地方城管部門負責的社會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工作。
工作目標:指導地方政府已確定由地方城管部門負責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全面落實,進一步加強相關城市城管部門承接的社會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等8項行政處罰工作。
工作措施:一是指導各市城管執法部門依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中直有關單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的通知》(遼委辦字〔2020〕19號)精神和部門三定方案,全面落實屬地政府明確由城管執法部門負責的涉及以上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中的行政處罰工作。二是加大重點領域的違法處罰力度,對通過投訴舉報等途徑接到的案件線索,特別是對人民群眾生活影響較大、反映較多、問題突出的領域,要加大力度進行排查,對查證屬實的,嚴格依法依規作出處罰。三是強化協同配合,加強與生態環境部門的溝通協調和協同配合,發揮各自優勢,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互動有力、運轉高效的工作格局。
責任領導:路金波
責任處室:城管局
(八)加強城市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
工作目標: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0%,生活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5%以上。
工作措施:指導各地加大老舊管網更新改造力度,下達2025年全省城市老舊排水管網改造計劃,指導各地因地制宜實施雨污分流改造,嚴格排水許可管理,加強對管網的專業化運行維護,推進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項目更新改造,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和污泥資源化利用比例,提升污水收集處理效能。
責任領導:祁向國
責任處室:城建處
(九)鞏固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
工作目標:完成縣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
工作措施:一是進一步健全住建領域城市水體巡查機制,指導各地持續開展巡河、水質監測等工作,鞏固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二是推進縣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抽查復核縣級城市黑臭水體,強化幫扶指導和跟蹤督導,防止返黑返臭。
責任領導:祁向國
責任處室:城建處
(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的統籌推進、技術指導和監督管理
工作目標:印發《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布局規劃》,推進建制鎮污水處理建設和改造。
工作措施:編制規劃,統籌布局全省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加強現有污水處理設施監管,推進停運設施更新改造,加快推進在建設施項目建設進度。探索建立縣域生活污水統管統運新模式。
責任領導:王光輝
責任處室:村鎮處
(十一)鞏固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城市節水工作
工作目標:全省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力爭控制在9%以內。
工作措施:一是開展全省城市供水水質檢測,做好城市供水水質安全保障。二是下達全省城市老舊供水管網改造計劃,扎實推進供水管網及設施設備更新改造。
責任領導:祁向國
責任處室:公用處
(十二)做好大伙房水源保護相關工作
工作目標:配合做好大伙房水源保護相關工作,指導保護地區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清理整治。
工作措施:指導水源地保護地區謀劃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建設項目,開展春季農村生活垃圾清理整治和冬凈行動。指導水源地保護地區有條件的縣(市、區)實施城鄉環衛一體化,擴大農村生活垃圾收運市場化覆蓋面。
責任領導:王光輝
責任處室:村鎮處
(十三)城鎮建筑垃圾處置
工作目標:2025年,通過開展建筑垃圾領域集中整治和常態化專項排查整治,構建事前事中事后發現和查處的整治機制,逐步降低建筑垃圾違法違規運輸、利用和處置問題發生,建筑垃圾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效。
工作措施:一是完成并實施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二是強化城市建筑垃圾產生核準和處理方案備案制度,做到“應核盡核”。三是開展常態化排查整治工作,發現并整改違規偷排問題。四是聘請第三方機構對全省建筑垃圾違規偷排、傾倒、堆放問題進行暗訪,發現問題及時轉各地主管部門限期整改。
責任領導:路金波
責任處室:城管局
(十四)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工作目標:各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推動居民形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工作措施:一是加強黨建引領。指導各市制定出臺黨建引領垃圾分類工作的文件,建立市、區、街道、社區黨組織四級聯動機制,號召黨員干部帶頭參與垃圾分類。二是加強設施建設。完善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建設,特別是尚未建設廚余垃圾處理設施的城市,要抓緊推動項目建設。同時,合理布局分類投放設施,補齊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設施設備短板。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網點與廢舊物資回收網點“兩網融合”。三是加強宣傳教育。創新活動載體,組建垃圾分類志愿者隊伍和宣講團,廣泛開展宣傳活動,重點做好垃圾分類“從娃娃抓起”,實施生活垃圾分類“進機關、進校園、進醫院”。四是加強對口協作。實施推進省內城市垃圾分類工作“1+6”對口協作,充分發揮沈陽市、大連市引領示范作用,分別與6個城市開展對口交流協作,推動其他城市垃圾分類工作提質增效。
責任領導:路金波
編輯:趙利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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