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進一步優化環境執法監管
引導企業環境守法合規
通過“環保e企管”等平臺,為企業提供線上學法、預警提醒、自查提醒等服務。探索創新針對不同類型企業定向化、精準化普法方式,推廣學法積分抵扣處罰金額舉措。對排污許可證到期、自動監測數據超標等企業潛在違法風險,實施“點對點”提前預警。探索“預約式”執法服務,鼓勵企業自主開展環保守法“體檢”。
優化環境監管方式
進一步推動生態環境領域企業報表“多表合一”,探索企業相同指標數據“最多報一次”。完善以信用評價、風險等級為基礎的分級分類檢查制度,將治污水平高、環境管理規范的企業納入正面清單,對正面清單內企業原則上只開展非現場檢查,無事不擾。進一步規范涉企檢查,實現一次進門“一查清”,避免多頭檢查、重復檢查。
規范涉企行政處罰
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體系,統一執法標準和尺度,推動實現類案同罰。對于輕微違法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審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措施,對當事人確有困難的可依法批準延期、分期繳納罰款。
04?進一步強化政策支持
深化企業環保信用機制
修訂《浙江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合理界定評價對象,明確評價結果適用邊界條件。
推進“信用修復一件事”改革,構建“及時告知、合規處理、快速修復”的環境信用修復服務機制,引導企業“糾錯復活”,幫助企業“應修盡修”,為主動向好的企業爭取更多綠色金融支持。
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
將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污染治理項目納入各級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一視同仁給予資金支持。建立生態環境重大項目定期推送金融機構工作機制,支持符合清潔能源等條件的環保基礎設施項目合規發行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產品。
探索開展綠色低碳項目“低碳貸”、低碳轉型項目“減碳貸”等綠色信貸服務,逐步實施與碳效水平、碳減排量等掛鉤的差異化信貸政策。開展省級EOD項目常態化入庫。
落實企業環保稅收優惠政策
配合優化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全產業鏈稅費減免政策,助推資源回收企業“反向開票”政策。配合落實節能節水環保、資源綜合利用等行業企業增值稅、所得稅減稅政策,確保應退盡退。針對應稅水、氣污染物濃度值大大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情況,研究探索環境保護稅減量征收政策。
助推企業環境權益價值實現
鼓勵企業通過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升級等減少污染物排放,形成富余排污權參與市場交易。推進全國碳市場建設,建成上線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數據質量監管平臺,嚴格落實國家碳市場核復查機制。啟動浙江省碳普惠交易市場,引導各類碳普惠減排產品線上交易。推動企業環境資源融資變現,提質擴面排污權抵質押貸款。
支持企業創優和試點示范
鼓勵民營企業創建環保績效A級(引領型)企業,培育一批省級標桿企業,落實好相關激勵政策。支持企業發揮自身優勢,參與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豁免、“無廢集團”建設等改革試點示范。
05進一步健全保障措施
完善助企發展工作機制
健全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機制,明確抓落實的牽頭處室(單位)、責任分工和責任人。暢通民營企業投訴舉報、反映問題、表達訴求的渠道,對民營企業反映突出的共性生態環境問題,要快速反應、緊抓快辦。對多次重復涉企投訴、街鎮無力解決的生態環境領域相關問題,要由上一級生態環境管理部門主動牽頭協調解決。
加強涉企服務政策指導
加強排放標準等強制性標準的制修訂質量管理,標準發布前制定實施方案,為企業預留足夠時間。開設“線上咨詢”和“線下專區”,開展重點涉企法規和政策的解讀輔導和咨詢服務。
營造助企發展良好氛圍
及時挖掘民營企業保護生態環境的先進典型,凝練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好做法好經驗,加大宣傳推廣力度。持續強化輿論引導,營造支持民營企業綠色發展、健康發展的濃厚氛圍。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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